江西萍乡中院司法拍卖询价评估机制助力执行
2019-09-28 09:08:1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陈苏
 

  如何高效处置财产一直是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面临的难题,传统委托评估存在佣金高、周期长、透明度低等缺陷,导致司法拍卖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居高不下,极大影响了财产处置效率与质量。询价评估系统作为互联网与司法实践的结合体,通过引入当事人、平台大数据以及行政部门资源,扩充财产价值认定渠道,实现执行各环节的数据化和可控化,使财产处置具备“多、快、好、省”四重优势。

  “多”元化财产定价方式

  相比单一的委托评估,网络询价增加了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和网络询价,除特殊情况或双方当事人约定外,执行法院应按照先后顺序适用定价模式。多元化定价方式赋予当事人更多自主选择权,同时执行法院和当事人能够根据财产性质选择最佳的定价方式。

  执行法院追缴张某违法所得一案中,拟处置被执行人张某名下一辆小汽车,因张某正在狱中服刑,通过当事人议价很难确定财产价值,执行法院随即向税务部门发送定向询价函,结果并没有确定车辆价值。在当事人议价和定向询价均无法确定车辆价值情况下,执行法院发起网络询价,询价平台在收到申请后,向执行法院反馈车辆评估报告和市场价值。当事人对评估价值均无异议,最终车辆在一拍中溢价成交。

  “快”节奏财产处置步伐

  传统财产评估快则一、两个月,慢则一年半载,整个司法拍卖时间节点不易掌控,财产处置效率低下。询价评估系统通过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方式均可在短时间内确定财产价值,执行法院能够主动掌握拍卖时间流程节点,进而加快财产处置步伐。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某贸易公司、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院拟拍卖被执行人刘某名下一处房产,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议价,确定拍卖房产一拍、二拍及变卖价格。该房产拍卖公告期满后,在一拍中溢价成交,双方当事人对成交价格也很满意。从议价到成交,整个处置过程仅用时四十天,大大提高司法拍卖效率。

  “好”评如潮的反馈

  询价评估系统改变纯人工评估模式,通过引入当事人参与、大数据平台、行政部门资源及线上电子摇号,促使财产处置程序更加规范化、公开化和高效化,有效监督消极处置财产或有财产不处置的行为,避免选择评估机构暗箱操作的现象发生。

  申请执行人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一案,建材公司对王某名下房产享有抵押权,执行法院通过网络询价确定房产价格后,将房产推送到各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整个财产处置时间节点均以短信方式告知当事人,主动邀请当事人见证参与财产处置全过程,全部拍卖信息均在网上公布,保证所有竞买人获得的信息保持一致,排除信息不对称钻空子滋生腐败的可能。申请执行人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竖起大拇指说道,法院询价评估系统一是减轻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负累,二是公开透明的执行模式让当事人更有信心,三是能够让整个社会更加注重个人信用。

  “省”时省力财产处置模式

  传统委托评估需要执行法官实地现场勘查,部分财产甚至需要多次现场勘查,整个评估程序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询价评估系统通过丰富财产评估方式,构建多元化财产估价主体,有效整合优质资源,缩短财产价值认定时间,提高财产价值人性化和准确度,减轻执行法官办案负累。

  据初步统计,萍乡法院正式运用询价评估系统以来,共询价评估财产153件,财产评估的平均用时约为17.6天,比以往评估平均用时节省28天,法官实地现场勘查21次,实地勘察次数大幅下降。相比单一委托评估,询价评估系统明显更高效省时,通过提高执行法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累,让相同的时间完成更多工作任务。另外,通过有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整体执行工作更加高效协调的运行。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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