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开宣判一侵害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侮辱烈士被判公开赔礼道歉
2019-09-27 10:04: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蔡蕾
9月25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章某侵害烈士名誉权一案,判决章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随州日报、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内容应先报法院审查。该案系湖北省首例侵害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
今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发生森林火灾。31日,赵万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4月2日,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这30名同志为烈士。然而,就在烈士亲属、人民群众沉浸在悲痛中时,随州人章某却在微信群公然发表“中国人多,死30个人当××,死三个亿都没有事”等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凉山烈士的名誉。
章某的不当言论受到群内成员提醒、谴责,随后,章某被踢出微信群。4月19日,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对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6月21日,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征求30名烈士近亲属意见后,依法向随州中院提起公益诉讼,诉请判令章某公开赔礼道歉。9月25日上午9时,随州中院依法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在最后陈述阶段,章某对自己的言行进行忏悔:“我一时糊涂,说了对救火英雄不尊敬的话。我错了!”他低着头说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章某的行为侵害了30名烈士的名誉权,伤害了烈士亲属及社会公众情感,悖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