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爱:到法院后拒履行 唯恐犯罪急还款
2019-08-17 15:45:3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程贵忠 闫志强
近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褚某的居住地将其控制。褚某在被带到法院后,仍然狡辩称没有钱还款。执行干警立即警告褚某,法院已经掌握其银行账户有钱的证据,如果其还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构成拒执犯罪。被执行人褚某听到警告后,立即表示愿意还钱。在拿出来20000元现金后,其又用支付宝、微信转账,将46000元全部清偿,案件顺利执行。
2019年4月15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郑某与被告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告褚某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郑某借款40000元及其利息,被告褚某于2019年5月15日前偿还原告郑某本金40000元及其利息6000元;被告褚某如未按照上述期限、数额履行义务,另应从2019年5月15日起,按照月利率1.5%,以下欠借款数额为基数支付利息;被告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协议到期后,褚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后申请人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联系不到被执行人褚某。2019年7月9日,执行干警来到褚某居住地,在其家里将其控制,并立即带到法院。
在法院,执行干警警告被执行人褚某若再不还钱,其将涉嫌拒执犯罪。褚某听后,马上表示愿意还钱。后其立即打电话让家里人送来了20000元现金,又用支付宝转款22500元,微信转账3500元,共46000元全部清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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