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六时许晨曦微露,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四人已经奔走在赶赴渭南市的路上,前去执行一起四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艰苦努力,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大力配合下,当日晚上十时许,本院得以圆满执行完毕,赢得了当事人称赞,也避免了一起信访案件的发生。
2015年南郑区三官庙村李某在北京打工认识黑龙江人李某某,李某因家中买房向李某某先后两次共借款36000元,后一直未向李某某偿还借款,此后双方再无联系。2018年李某某起诉至南郑法院,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生效内容,李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并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通过询问李某父母,均称李某在渭南打工多年未回,居无定所。执行人员先后多次到渭南寻找李某下落未果,本案未能执行到位,加之申请执行人家庭变故急需钱,引起信访。
2019年8月李某某通过朋友得知到李某现在人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打工,但是具体的打工与住宿地点均不知道,李某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南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但由于没有精准的定位,在渭南市临渭区要想找到李某,简直就像大海捞针。南郑法院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制定跨市追寻被执行人李某的方案。8月13日执行人员一行4人,从南郑出发到达李某可能落脚的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随即展开工作,在临渭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最终在临渭区中心广场一家凉皮店将被执行人李某找到,并拘传至临渭区法院执行局,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联系其父于当日晚上十时许将执行案款主动交到南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本案得以全部执结。
与此同时,南郑法院执行局另一小组依托公安机关的临控平台,连续驱车两天两夜行驶2000余公里,奔赴陕西省神木市公安局二中队将被执行人带回进行司法拘留。
今年以来,南郑法院多次赴北京、河南等外省开展执行工作,解决了一批执行老案,有力的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