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迟延履行心慌乱 案结事了止纷争
2019-08-15 16:03:4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林坤 黄靖静
 

  “林法官,听您说10000元的执行款每天需要支付1.75元的迟延履行金,我需要赔偿罗某70000多元,如果延迟2个月履行,需要支付600多元的迟延履行金!反正早晚都要赔偿,还不如早日履行了,心里清净!”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被执行人原本与申请执行人商定在国庆节前将欠款全部履行,因其不想支付迟延履行金,所以主动提出想提前履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耿某承揽拆房工程,雇佣罗某等人进行施工。2017年11月,罗某在捡拾砖的过程中,由于离需拆除的墙较近,结果墙体倒塌将罗某砸伤。罗某将耿某诉至滑县法院。经审理,滑县法院判决被告耿某赔偿罗某71630.2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了财产查控程序,发现被执行人耿某的银行卡内有3200元,遂将该银行卡冻结。耿某发现后,急忙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希望能够与申请执行人罗某和解。后执行法官将双方约至滑县法院进行调解。耿某表示,其现在经济困难,希望罗某少要点赔偿款并更能够缓期履行,最终,经过近2个小时的“拉锯战”后,申请执行人作出让步,同意被执行人于2019年的国庆节前全部履行完毕,但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耿某从法院回到家后,每每想起案件都心神不宁。其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计算一下迟延履行金的数额,算来算去,自己最终都觉得数额太大,不值得,于是决定提前履行,后该起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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