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心存侥幸拒还款 扣押车辆迷途知返
2019-08-14 17:33:5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强东东
 

  “张法官,徐某的车正在某小区的楼下停着呢。”2019年8月12日早晨6时许,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薛某的电话,随后立即组织3名干警出动,强制将被执行人徐某的一辆汽车扣押至法院,案件有了阶段性进展。

  薛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灵宝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徐某尚欠薛某借款本息270000元,徐某于2018年5月21日偿还薛某30000元,剩余240000元自2018年6月1日起于每月月底前偿还1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后徐某未曾按协议履行,薛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徐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将其名下的一辆汽车到车管部门进行了查封。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车辆停放地,但如“大海捞针”一般,一直未能寻见其踪影。直到2019年8月12日早晨,在得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出于人性化考虑,再一次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徐某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该车辆,但得到的却是其冷漠的回应和一如既往地“逃避”。见此情况,执行干警不再犹豫,立即出动将该车辆强制扣押至灵宝法院。

  得知车辆已经被扣押,被执行人徐某一下子慌了神,其连忙来到法院向法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明自己会积极筹款,但希望可以再宽限几天的时间。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徐某将于近期偿还之前协议中未履行的欠款。如若这次被执行人徐某还是不能按时履行,等待他的将是以拍卖车辆来抵偿债务。

  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每个涉诉当事人应尽的法律义务。心存侥幸、规避执行,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侵犯了法律的尊严,这是一条自生自灭之路。灵宝法院将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制措施,真正让失信者“迷途知返”、敬畏信用。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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