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密山:争执撞人拒赔偿 法律震慑显威力
2019-08-14 16:04:1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王大伟
 

  一被执行人因一时冲动将人撞倒,事后拒不赔偿。最后慑于法律威力,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近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执结了该起案件。

  2018年11月,密山镇居民盛某因与史某发生争执,冲动之下,竟然驾驶皮卡车将史某撞倒,造成史某受伤,史某在医院住院治疗了16天。后史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盛某赔偿史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13707元。因盛某一直没有给付,史某于2019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并与被执行人盛某进行了谈话。由于盛某一直对两人之前所产生的矛盾耿耿于怀,因此负气不积极赔偿。

  执行人员了解到问题所在后,耐心对被执行人盛某释明了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并明确告知其如果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会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还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盛某开始以为只要自己不给钱,谁也没有办法,没想到法律这样威严。最后,慑于法律威力,盛某将全部赔偿款打入了法院执行款专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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