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邑调解一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
原告获赔5000元
2019-08-13 09:17: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武剑锋
近日,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倾力调解,最终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小王与被告小李均系旬邑县某小学学生,2018年5月25日晚,小王与几个同学在县博物馆玩耍,小李从背后将小王推倒在地,造成小王部分牙齿缺损。经诊断,小王的11牙、21牙、22牙简单冠折、22牙亚脱出。小王的法定监护人王某为了小王的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和小李的法定代理人李某多次交涉仍僵持不下,没有达成协议的王某一怒之下写了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小李及其法定代理人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
该院承办法官在接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本着司法为民和便民的理念,庭前主动与原、被告双方了解具体案情,同时知悉被告的调解诚意和意向。经过从案情、法律关系以及小王、小李均是同学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友好相处等方面对原、被告进行思想动员工作。案件承办法官和李某真诚交流后,李某觉得双方子女都是同学,以后还要在一个学校上学,最后同意进行调解,并积极给出了调解方案。随后,案件承办法官对王某做了约一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王某考虑到自己小孩也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遂放弃了部分诉求,作出了让步。最后在案件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协议,由小李的法定代理人李某赔偿原告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元,并当场给付完毕,该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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