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破解执行车辆查控难题
与交管部门合作快速准确查找查封控制被执行人车辆
与交管部门合作快速准确查找查封控制被执行人车辆
2019-08-09 09:01: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凤津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被执行人车辆查控协作机制的协议,携手共破执行车辆查控难题。
根据协议,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将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四项工作。在市公安交管局协助下,全市法院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找、查封、控制更快速、更准确。
与以前相比,法院现在只需将已依法查封车辆底档的信息通报给交管部门,在其协助下,即可对被执行车辆进行现场扣押。这对于查实车辆线索、缩短执行工作周期,特别是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天津高院与市公安交管局就被执行人车辆查扣开展了多次成功合作。2017年6月,两单位曾开展“联合控车月”行动,扣押车辆28辆,社会效果良好。2019年,在市公安交管局的协助下,仅用不到3天时间,天津法院就实现了对“穆嘉”涉黑案6辆被查封车辆的实际扣押。
这次协议的签署,是两单位将以往执行扣押查封工作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重要举措,彻底改变了过去查控过程中一事一议的工作方式,也将推动天津法院与市公安交管局的执行联动向信息化、常态化转变,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根据协议,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将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四项工作。在市公安交管局协助下,全市法院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找、查封、控制更快速、更准确。
与以前相比,法院现在只需将已依法查封车辆底档的信息通报给交管部门,在其协助下,即可对被执行车辆进行现场扣押。这对于查实车辆线索、缩短执行工作周期,特别是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天津高院与市公安交管局就被执行人车辆查扣开展了多次成功合作。2017年6月,两单位曾开展“联合控车月”行动,扣押车辆28辆,社会效果良好。2019年,在市公安交管局的协助下,仅用不到3天时间,天津法院就实现了对“穆嘉”涉黑案6辆被查封车辆的实际扣押。
这次协议的签署,是两单位将以往执行扣押查封工作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重要举措,彻底改变了过去查控过程中一事一议的工作方式,也将推动天津法院与市公安交管局的执行联动向信息化、常态化转变,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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