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宣判:合同无效 收缴双方非法所得
2019-05-24 15:10:03 | 来源:正义网 | 作者:郭璐璐
  称自己提供暗刷流量服务后被拒付款,常某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服务费及利息。5月23日,这起全国首例涉及“暗刷流量”的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暗刷流量合同因违法而无效,驳回了常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获利全部予以收缴。

  买家拒付暗刷流量费引纠纷

  常某长期从事互联网推广工作。因为工作原因,她结识了许某,但两人一直是网上沟通未见过面。2017年9月11日,许某通过微信向常某寻求“暗刷流量”,并提到是以“植入一个js暗刷点击”的方式。随后,双方就达成一致意见,通过电子邮件确认了统计链接、结算方式、单价等内容,并确定按许某指定的第三方后台CNZZ统计数据结算。

  何为js暗刷?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js暗刷是编写一个js脚本,挂在一个网站代码或者app里,置入暗链,但是当用户访问网站或者app的时候,得出一定的点击量,但并无感知,不是基于对被访问网站的兴趣而点击。

  暗刷与机刷不同。该案引入的技术调查官表示,js暗刷是真实用户点击,而机刷就是机器实现的模拟用户的访问。许某要求的“植入一个js暗刷点击”,实际是希望借助其他APP或广告的点击量,在其中植入js暗刷点击,通过搭其他广告便车的方式,来刷其自身游戏的访问量,并且不被相关用户知晓。

  “比如将相关代码放在一张好看的图片上,网友点击这张图片后就会增加流量,代理商可能是去付费购买用户点击,也可能是通过设置攒积分等形式,吸引用户的点击。”不过,常某也表示,因为这个行业是层层代理,具体的暗刷操作自己并不清楚。

  记者注意到,常某与许某的合同履行共进行过三次结算,结算单价从0.9元/千次UV改为1.1元/千次UV(指1天之内,访问网站的不重复用户数)。而根据第三方后台CNZZ的统计:2017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CNZZ后台统计为27948476UV,结算金额应为3.07万元。

  “许某是要刷一款游戏产品,我们经测试合格后开始合作的,产生的也都是有效的点击率,前两次暗刷后她都及时付了钱,但这一次她却迟迟没有付钱。”常某表示,暗刷工作实际上是交给了自己的下家,自己已经向下家支付了相关费用,但许某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因此,常某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许某支付服务费3.07万元及利息。

  庭审中,许某回应称,自己没有支付服务费的义务。她解释说,“暗刷流量”服务的受益方是第三人马某,自己只是负责上传下达,实质是提供居间服务,目前自己也没有拿到相关费用。此外,常某提供的“暗刷流量”本身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此类服务提供方无权要求支付对价,依托此类服务所成就的服务协议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暗刷流量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许某直接参与磋商,并订立合同,因此,其并非居间方。”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合同是在常某和许某之间缔结,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的合意达成,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被告关于实际需求方为马某的抗辩意见,不影响合同双方主体的认定,许某为合同相对方,是适格被告。

  法院认为,虚假流量会扭曲网络用户的决策机制。涉案合同当事人通过作弊造假行为进行欺诈性点击,违反商业道德底线,违背诚信原则。这一行为亦会同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既侵害了不特定市场竞争者的利益,又会欺骗、误导网络用户选择与其预期不相符的网络产品,侵害了广大网络用户的福祉。

  基于此,法院认定,涉案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常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获利予以全部,其中常某非法获利1.61万元、许某非法获利3.07万元。

  在该案主审法官、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看来,这起全国首例涉及“暗刷流量”的裁判,实际上是一堂全民的司法公开课,将互联网领域隐秘的潜规则以审判的方式呈现给公众,让涉“暗刷流量”技术浮出水面。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下一步法院将给有关部门发司法建议。

  “该行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故该合同属于绝对无效,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获利应全部予以收缴。”她说,这一惩罚性裁判将会引发社会公众对“暗刷流量”现象的广泛关注,希望会对此类现象将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并对互联网领域内的乱象治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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