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积极寻求物业配合 顺利腾房完成交付
2019-05-24 14:21:2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杨欣明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为缓解执行案件众多且执行干警人手不足等状况,需要积极借助外力,帮助执行案件开展。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由于长期联系不到被执行人,导致被执行人名下房屋拍卖过户后却未能交付到买受人手中,潘集法院积极寻求被拍卖房产所在的小区物业的支持配合,向物业了解被拍卖房屋情况、请物业见证腾房等方式,完成了腾房,将房屋交付到买受人手中。
2015年8月,陈红、陈斌向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芦集支行贷款38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并约定利息,陈斌、肖学华、史维民、肖子良、肖楠楠等用各自名下房产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成功后陈红偿还过部分利息后无力偿还此贷款,截止2016年8月31日,共欠本息合计395056.59元。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到潘集区法院起诉,要求陈红、陈斌共同偿还所欠贷款,并对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肖学华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潘集法院审理案件后判定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胜诉,但陈红、陈斌依旧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偿还贷款。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向潘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在多次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对陈斌名下位于淮南市大通区东方城市花园的两套用于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拍卖完成后,由于一直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陈斌,房屋未能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为尽快腾空房屋,完成房屋交付,潘集法院执行干警在多方联系被执行人无果的情况下,联系被拍卖房产所在小区物业了解情况,小区物业反馈拍卖的两套房产已长期无人居住。在此情况下,潘集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房,并请求物业配合,见证腾房。
2019年5月23日,在大通区东方城市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见证下,潘集法院清点房内物品、列出物品清单,对清点出的物品进行封存,将两套被拍卖房屋交付给买受人,顺利完成腾房。
2015年8月,陈红、陈斌向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芦集支行贷款38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并约定利息,陈斌、肖学华、史维民、肖子良、肖楠楠等用各自名下房产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成功后陈红偿还过部分利息后无力偿还此贷款,截止2016年8月31日,共欠本息合计395056.59元。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到潘集区法院起诉,要求陈红、陈斌共同偿还所欠贷款,并对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肖学华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潘集法院审理案件后判定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胜诉,但陈红、陈斌依旧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偿还贷款。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向潘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在多次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对陈斌名下位于淮南市大通区东方城市花园的两套用于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拍卖完成后,由于一直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陈斌,房屋未能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为尽快腾空房屋,完成房屋交付,潘集法院执行干警在多方联系被执行人无果的情况下,联系被拍卖房产所在小区物业了解情况,小区物业反馈拍卖的两套房产已长期无人居住。在此情况下,潘集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房,并请求物业配合,见证腾房。
2019年5月23日,在大通区东方城市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见证下,潘集法院清点房内物品、列出物品清单,对清点出的物品进行封存,将两套被拍卖房屋交付给买受人,顺利完成腾房。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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