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19-05-09 09:34: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永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政法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为我们如何公正司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指明了方向。就基层人民法院而言,应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整体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个案特点出发,结合当事人的诉求、需求,抓实诉调对接、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每一个细节,精准精细精心司法,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从而胜负皆服,认同司法,自觉履行裁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一、司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如何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审判机关不仅要精细司法,在个案中做到公平公正,还要让当事人自己真正感受到公平公正,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一是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让老百姓“告状”更便捷。在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基础上,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让路途较远的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办理立案相关事项,获取立案信息,极大地方便群众。继续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做到“能调解的就不诉讼、能简办的就不走烦琐程序、能快裁的就当场结案”,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全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让老百姓“看得见”司法公正。突出庭审中心地位,要求每一起案件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解决案件先入为主、庭审走过场等问题,让被告人对自己犯了什么罪、应当受到什么刑罚听得明明白白,更让旁听者看得清清楚楚,让听闻者听得真真切切。去年以来,河南省卫辉市全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有136件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三是强力解决执行难,让老百姓“体验到”公平正义。执行工作是整个司法工作的最后一环,判决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当事人胜诉权益是否能够兑现,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卫辉市法院率先建立“110”式快速反应执行机制,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通过网络查控平台靶向查控被执行人车辆、证券、银行及互联网银行账户资金、不动产情况,2018年冻结、划拨资金3600余万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1650条,车辆268辆,网络资金2600余万元。同时探索网格员协助机制,借助社区网格体系协助查人找物,延伸办案触角,扩大司法半径,在全市基本实现了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查控的“一网打尽”。
二、在特定的司法活动中要保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在有些司法活动中,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不仅能够汇聚民智、体现民意,也能够遏制司法的专横和不公。一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涉案纠纷。健全多元参与、逐层过滤的纠纷解决机制,与本地行政机关、乡镇、行政村有序对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借助人民群众智慧断案。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领域中联系群众、熟悉群众、代表群众等优势,让普通民众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掌理司法,2018年,卫辉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1023件,陪审率达99.8%,借助群众智慧参与司法,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三是持续深化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有序运行。为破解人们对法院裁判的质疑和误解,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持续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18年,卫辉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上网4603份,组织庭审直播178次,官网点击量2万余人次,微博粉丝10万余人,发布博文247篇,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
三、司法承担着解决冲突的重要功能
司法工作承载着正确实施法律、合理判定冲突的重要功能。一是精细司法要致力民生权益保护。不断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积极创新“轻裁判、重调解、求恢复”的家事审判方式,对尚未破裂的婚姻和矛盾家庭进行救治;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合力,妥善化解511件家事纠纷,维护社会基础细胞的稳定。二是精细司法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全流程、一站式、综合性”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为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提供诉讼导引、材料收转、案件流程查询等,依托“互联网+”,实现让数据多跑动,当事人少受累。为保障“零距离”服务基层群众,积极打造特色法庭,组建车载、背包巡回法庭,深入乡镇、山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精细司法彰显司法温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扶助力度,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2018年,卫辉市法院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29万余元。同时强化立、审、执协调,引入了保险担保机制,为60起案件提供诉前保全担保。并建立了执行救助和周转金制度,通过自筹资金,为36起涉民生案件的申请人垫付周转金28万余元,为困难群众解了燃眉之急,也让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作者系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院长)
一、司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如何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审判机关不仅要精细司法,在个案中做到公平公正,还要让当事人自己真正感受到公平公正,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一是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让老百姓“告状”更便捷。在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基础上,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让路途较远的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办理立案相关事项,获取立案信息,极大地方便群众。继续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做到“能调解的就不诉讼、能简办的就不走烦琐程序、能快裁的就当场结案”,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全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让老百姓“看得见”司法公正。突出庭审中心地位,要求每一起案件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解决案件先入为主、庭审走过场等问题,让被告人对自己犯了什么罪、应当受到什么刑罚听得明明白白,更让旁听者看得清清楚楚,让听闻者听得真真切切。去年以来,河南省卫辉市全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有136件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三是强力解决执行难,让老百姓“体验到”公平正义。执行工作是整个司法工作的最后一环,判决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当事人胜诉权益是否能够兑现,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卫辉市法院率先建立“110”式快速反应执行机制,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通过网络查控平台靶向查控被执行人车辆、证券、银行及互联网银行账户资金、不动产情况,2018年冻结、划拨资金3600余万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1650条,车辆268辆,网络资金2600余万元。同时探索网格员协助机制,借助社区网格体系协助查人找物,延伸办案触角,扩大司法半径,在全市基本实现了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查控的“一网打尽”。
二、在特定的司法活动中要保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在有些司法活动中,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不仅能够汇聚民智、体现民意,也能够遏制司法的专横和不公。一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涉案纠纷。健全多元参与、逐层过滤的纠纷解决机制,与本地行政机关、乡镇、行政村有序对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借助人民群众智慧断案。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领域中联系群众、熟悉群众、代表群众等优势,让普通民众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掌理司法,2018年,卫辉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1023件,陪审率达99.8%,借助群众智慧参与司法,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三是持续深化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有序运行。为破解人们对法院裁判的质疑和误解,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持续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18年,卫辉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上网4603份,组织庭审直播178次,官网点击量2万余人次,微博粉丝10万余人,发布博文247篇,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
三、司法承担着解决冲突的重要功能
司法工作承载着正确实施法律、合理判定冲突的重要功能。一是精细司法要致力民生权益保护。不断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积极创新“轻裁判、重调解、求恢复”的家事审判方式,对尚未破裂的婚姻和矛盾家庭进行救治;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合力,妥善化解511件家事纠纷,维护社会基础细胞的稳定。二是精细司法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全流程、一站式、综合性”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为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提供诉讼导引、材料收转、案件流程查询等,依托“互联网+”,实现让数据多跑动,当事人少受累。为保障“零距离”服务基层群众,积极打造特色法庭,组建车载、背包巡回法庭,深入乡镇、山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精细司法彰显司法温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扶助力度,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2018年,卫辉市法院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29万余元。同时强化立、审、执协调,引入了保险担保机制,为60起案件提供诉前保全担保。并建立了执行救助和周转金制度,通过自筹资金,为36起涉民生案件的申请人垫付周转金28万余元,为困难群众解了燃眉之急,也让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作者系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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