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打造实践育才“第二课堂”
——吉林高院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侧记
2019-04-09 14:20: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洁瑜
4月2日,30名朝气蓬勃的高校优秀法科学子走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启他们的理论习得与司法体验深度融合的“第二课堂”实践学习之旅。
自此,他们将与法院结下一段特殊的缘分——成为吉林高院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法律实务部门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二阵地。吉林法院主动融入法治人才培养大格局,积极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树立“法院也是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意识,开辟拓宽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的试验田,打破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的壁垒,实现资源流通和优势互补,为培养新时代所需的立法执法、治国理政、经世济民的卓越法治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畅通同步实践育才之路为充分用好法院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让青年学生在亲身参与中加强司法实践锤炼和国情社情民情教育,促进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的知行合一,吉林高院积极搭建实践育才平台,立足培养了解中国法治实践、契合群众法治期待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于2018年9月全面启动法律实习生制度,推动该制度在吉林贯彻执行、落地生根。
吉林高院还将法律实习生制度纳入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系统中优化设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接收管理办法》。目前,吉林高院已全部完成首批法律实习生的接收、培养工作,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也已经开始。
法律实习生工作开展以来,吉林高院面向全国高校发布公告,并定向与地缘相近的部分法律院校积极主动沟通,得到多所高校的积极回应。目前,吉林高院已与20余所省内外高校建立了联系,为法律实习生工作及院校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更广泛、更深层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
为确保实践教学真正发挥效能,让学生在“第二课堂”真正有所思、有所感、有所获,吉林高院的首批27名法律实习生全部被安排到审判业务和审判综合部门实习,到审判一线接触司法实践,直接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法律文书起草、司法课题调研等辅助工作。
“实习生通过亲身体验,感受了我国司法制度和法治现状在书本上和实践中的区别,了解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加深了对中国司法实践的理解,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认识,更进一步坚定了法治自信。”吉林高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张晓秋如是说。
对实习生严格选拔优中选优、实习时间与学校学期同步、对学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制、按照培养清单实行清单管理……这些在首批培养工作中总结出的有益经验举措,为法律实习生的精细化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实现院校法律实习生工作合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过半年的探索实践,吉林高院的法律实习生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共担法治人才培养使命法律实习生制度是吉林高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破题之举。接下来,吉林法院将全面深化同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的多领域合作,搭建更多更大更好的交流合作平台,真正把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丰厚的人才和理论资源“迎进来”,把吉林法院的优质审判资源“送出去”,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资源互通互享的合作新格局。
“今年,我们将在省高院和有条件的中基层法院探索实施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接收法学专家学者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和调研活动,提供必要的司法案例和相关资料,为研修学者完成研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吉林高院研究室主任刘岩介绍。
心已上路,便不惧远行。选派优秀法官参与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选聘法学专家学者到法院挂职锻炼,邀请法学院校专家学者为法官干警作学术讲座,支持法学院校在法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组织法学院校师生参加法律志愿者活动……吉林法院还将继续探索推进人才交流培养举措。
自此,他们将与法院结下一段特殊的缘分——成为吉林高院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法律实务部门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二阵地。吉林法院主动融入法治人才培养大格局,积极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树立“法院也是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意识,开辟拓宽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的试验田,打破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的壁垒,实现资源流通和优势互补,为培养新时代所需的立法执法、治国理政、经世济民的卓越法治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畅通同步实践育才之路为充分用好法院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让青年学生在亲身参与中加强司法实践锤炼和国情社情民情教育,促进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的知行合一,吉林高院积极搭建实践育才平台,立足培养了解中国法治实践、契合群众法治期待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于2018年9月全面启动法律实习生制度,推动该制度在吉林贯彻执行、落地生根。
吉林高院还将法律实习生制度纳入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系统中优化设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接收管理办法》。目前,吉林高院已全部完成首批法律实习生的接收、培养工作,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也已经开始。
法律实习生工作开展以来,吉林高院面向全国高校发布公告,并定向与地缘相近的部分法律院校积极主动沟通,得到多所高校的积极回应。目前,吉林高院已与20余所省内外高校建立了联系,为法律实习生工作及院校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更广泛、更深层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
为确保实践教学真正发挥效能,让学生在“第二课堂”真正有所思、有所感、有所获,吉林高院的首批27名法律实习生全部被安排到审判业务和审判综合部门实习,到审判一线接触司法实践,直接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法律文书起草、司法课题调研等辅助工作。
“实习生通过亲身体验,感受了我国司法制度和法治现状在书本上和实践中的区别,了解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加深了对中国司法实践的理解,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认识,更进一步坚定了法治自信。”吉林高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张晓秋如是说。
对实习生严格选拔优中选优、实习时间与学校学期同步、对学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制、按照培养清单实行清单管理……这些在首批培养工作中总结出的有益经验举措,为法律实习生的精细化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实现院校法律实习生工作合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过半年的探索实践,吉林高院的法律实习生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共担法治人才培养使命法律实习生制度是吉林高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破题之举。接下来,吉林法院将全面深化同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的多领域合作,搭建更多更大更好的交流合作平台,真正把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丰厚的人才和理论资源“迎进来”,把吉林法院的优质审判资源“送出去”,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资源互通互享的合作新格局。
“今年,我们将在省高院和有条件的中基层法院探索实施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接收法学专家学者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和调研活动,提供必要的司法案例和相关资料,为研修学者完成研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吉林高院研究室主任刘岩介绍。
心已上路,便不惧远行。选派优秀法官参与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选聘法学专家学者到法院挂职锻炼,邀请法学院校专家学者为法官干警作学术讲座,支持法学院校在法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组织法学院校师生参加法律志愿者活动……吉林法院还将继续探索推进人才交流培养举措。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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