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原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9-01-23 11:01:03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此次行动由该院院长贾秀玲带队,该院执行局局长蔡茂荣全程指挥。

  山西新华书店集团原平有限公司与原平市力美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平法院判决原、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予以解除,被告原平市力美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租赁的新华商厦2236平方米的房屋及6间库房腾出并交付原告山西新华书店集团原平有限公司;被告原平市力美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山西新华书店集团原平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4月17日所欠的租金2262500元,并按每年930000元的标准支付从2017年4月18日起至实际返还租赁物之日期间的占有使用费。判决生效后,原平市力美商贸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山西新华书店集团原平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要求腾空上述商厦,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

  当天,贾秀玲一声令下,原平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4辆警车前往新华商厦,进行强制腾空行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立即组织人员对商厦外围拉起警戒线,搬运组人员按照执行预案到达各自负责楼层开展搬运工作。同时,执行实施组人员迅速找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与申请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进行物品的现场交接工作。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战,执行干警完成了对商厦二、三、四、五层物品的清点、登记工作。随后,将物品交由搬运工人搬运装车后送往指定存放地点存放。同时,派出专职工人对商厦外部的广告牌以及空调进行了拆除。此次执行行动成功腾空了新华商厦,并依法将其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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