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受限制 “老赖”公司主动履行义务
2019-01-22 16:16:42
     中国法院网讯 (贺婷)  近日,萍乡某陶瓷公司、江西某陶瓷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因到银行贷款受阻,主动前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履行了义务,并请执行法官将两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2016年,曾某与萍乡某陶瓷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萍乡某陶瓷公司应支付曾某货款40万元,如该款项在2016年9月30日未付清,萍乡某陶瓷公司应支付曾某利息损失5万元,案外人江西某陶瓷公司对上述所涉款项承担还款责任。萍乡某陶瓷公司、江西某陶瓷公司在支付35万元货款后,经曾某多次催款,萍乡某陶瓷公司、江西某陶瓷公司拒支付剩余5万元,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萍乡某陶瓷公司、江西某陶瓷公司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经司法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江西某陶瓷公司有银行存款2.4万元,被执行人萍乡某陶瓷公司名下有丰田牌汽车一辆。在执行法官前往银行划拨存款时,发现江西某陶瓷公司银行存款仅剩6700元,扣押丰田牌汽车时,被执行人萍乡某陶瓷公司也拒绝提供汽车的具体位置。执行法官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压缩其生存空间。

  萍乡某陶瓷公司、江西某陶瓷公司因扩大业务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告知其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在银行贷款。后,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前往法院,主动履行了10万元。至此,案件得以执结,张某的两公司也顺利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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