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铜官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01-22 15:38:04
中国法院网讯 (张雪琳 王真菇)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7年,铜陵某科技公司与宣城某公司签订匣阀买卖合同。后,供货结束,宣城某公司一直未付款。经多次催款,宣城某公司提出将债务转让给案外人颜某承担,铜陵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同意。而三方债务转让协议签订后,颜某一直未履约还款。铜陵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调解书中确定颜某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货款13万元。
颜某签收调解书后,仍未还款。铜陵某科技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驱车前往宣城市,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送达给颜某,同时向颜某核实通过查控系统获得的财产线索,并告知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在交谈中,执行法官得知颜某有一家公司,如果被采取执行措施,如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后,颜某表示会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请执行法官暂时不要采取措施。
随后,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颜某已主动打电话,颜某请求延长付款期限至半年以后,而迟延履行会给铜陵某科技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执行法官打电话联系颜某,颜某表示暂无还款能力。执行法官遂冻结颜某的银行账户。在银行账户被冻结后,颜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请求解除对银行账户的冻结。
后,颜某和铜陵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前往铜官法院,颜某当场向铜陵某科技公司支付13万余元。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2017年,铜陵某科技公司与宣城某公司签订匣阀买卖合同。后,供货结束,宣城某公司一直未付款。经多次催款,宣城某公司提出将债务转让给案外人颜某承担,铜陵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同意。而三方债务转让协议签订后,颜某一直未履约还款。铜陵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调解书中确定颜某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货款13万元。
颜某签收调解书后,仍未还款。铜陵某科技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驱车前往宣城市,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送达给颜某,同时向颜某核实通过查控系统获得的财产线索,并告知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在交谈中,执行法官得知颜某有一家公司,如果被采取执行措施,如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后,颜某表示会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请执行法官暂时不要采取措施。
随后,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颜某已主动打电话,颜某请求延长付款期限至半年以后,而迟延履行会给铜陵某科技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执行法官打电话联系颜某,颜某表示暂无还款能力。执行法官遂冻结颜某的银行账户。在银行账户被冻结后,颜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请求解除对银行账户的冻结。
后,颜某和铜陵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前往铜官法院,颜某当场向铜陵某科技公司支付13万余元。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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