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洋: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2018-11-28 14:23: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韩德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决定,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我们必须牢记使命担当,抓住主要矛盾,瞄准主攻方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如期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将党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践
执行难是各种因素综合叠加的结果,解决执行难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贵州法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竭力攻克执行难。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的决定,贵州法院始终在思想、意志、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领导下解决执行难。近3年,贵州高院9次向省委专题汇报执行工作,在省委领导下协调各方,推进解决执行联合惩戒等重大问题。去年以来,贵州省委主持召开全省执行工作推进会,省委政法委多次下文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向正确,措施明确。在省委示范效应下,各市、州、县委纷纷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支持帮助解决执行难题,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坚持司法为民。贵州法院牢牢把握党的执政为民根本宗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基本原则,全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十九大贵州代表团讨论时指出,“贵州各方面工作不断有新进展,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贵州取得的成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并鼓励贵州广大干部群众要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精神。贵州各级法院始终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切实弘扬和践行新时代贵州精神,把司法为民落实在行动上,着力解决执行工作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裁判文书确定的纸面上的合法权益兑现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近3年来全省法院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执行案件,执结兑现涉民生案件到位金额约4亿元,办理执行救助案件近2500件,发放救助金7000余万元,让群众真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温暖。
坚持服务大局。解决执行难,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国家秩序和社会生活有序运行,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近年来,贵州省委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贵州要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的嘱托,努力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贵州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贵州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各级法院深刻领会党中央、中央军委“依法治军”要求,逐案清理执行涉军停偿案件,全省90件此类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加大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度,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守法,3年共执结此类执行案件456件、到位金额3.4亿余元;依法及时执行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守护好贵州绿水青山,共执结此类案件176件。
二、以切实有力的工作举措迅速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
“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贵州法院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迅速提升工作成效,以突出的业绩树立司法权威,夯实党的群众根基。
着力综合治理。贵州法院积极争取其他机关部门支持帮助,着力解决长期制约执行工作的机制不完善、人财物配备不适应等难题,优化解决执行难外部环境。去年6月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主持召开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由47个省直部门和贵阳市政府参加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省委政法委还专门下发通知,支持法院利用社区(村)网格员解决找人、送达等问题。去年11月省高院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议意见,全省法院经过认真整改,解决了部分突出问题。去年6月,省高院与省社科院合作制定《贵州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系全国省级法院首家出台细化指标,有力监督和推动了贵州法院解决执行难。近年省高院分别与公安、工商、国土、民政等机关联合出台规定,建立信息共享、网络查控等联动机制,在查人找物等执行关键环节上形成合力,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格局已经形成。
着力信用惩戒。贵州法院不断丰富查、控、惩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严格信用惩戒,推动形成尊重法律、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近3年来,全省法院突出依法适用信用惩戒,有11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9万余人被限制高消费,很大一部分被执行人在受到惩戒后主动履行了部分或全部义务。经省高院与贵阳市协作,该市利用区块链、燕云DaaS等技术,研发了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反馈、自动监督的联合惩戒云平台,嵌入到该市36个部门的工作或审批系统中,运行一年即完成信息自动比对75万余次,自动拦截20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业务办理,贵阳市成为全国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首个试点城市。今年9月贵州省委政法委与省高院联合下发文件在全省推广适用该联合惩戒云平台。
着力技术支撑。贵州法院不断开拓创新,改变传统手工操作模式,努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执行生产力,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全省高院充分利用贵州作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优势,积极探索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全省法院已与146家地方性银行联通网络查控功能。去年6月在全国法院首家采用“统一部署、统一平台、统一使用”方式运行执行款一案一账号系统,现已到账158亿余元,实现对全省法院执行案款精准、规范管理。2014年全省法院即开始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实现以网拍为常态,传统拍卖为例外,杜绝人为干预因素,至今投诉率为零。全省法院探索建立智慧执行管理指挥平台,通过互联网指挥调度执行案件,现已初步实现三级法院案件监管、会商、值守等多项功能,被最高法院认可推广。
着力专项治理。近年来,贵州法院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扭转执行整体被动局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赢得先机。2016年5月,省高院部署实施“四三二一”(四项行动、三项建设、两项责任、一项报道)工作,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近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24亿余元。2017年9月,全省法院开展“大战一百天”执行攻坚,全年共执结案件11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59亿余元,其中在“大战一百天”攻坚工作中执结案件万余件、到位金额106余亿元。全省法院从今年7月开始开展为期4个月的“雷霆风暴”执行行动,牢牢盯住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的“4+1”核心指标,实行每日战报制度及四项核心指标每日通报制。4个多月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约51亿元,冻结股权约22亿元,查封房产土地约351万平方米,查封扣押车辆3280辆,腾退房产土地426处(宗),纳入失信名单17827人,搜查405处(次),处以罚款227人,拘留2821人,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到位总额约84亿元,执结案件5万余件,“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不断提升,治标效果明显。
着力长效机制。周强院长强调,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要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建立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联合惩戒工作,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实现长远发展。贵州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认真开展审执分离改革,健全执行权运行机制,行使审判权与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遵循规律、自成体系。省高院出台系列文件,加强执行综合管理、案件办理,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十三条措施,规范案件甄别和清理、财产查控、特殊案件执行、执行管理、执行矛盾化解等工作;制定执行工作“三公开一沟通”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开办案流程、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案件关键节点主动与当事人沟通等工作流程;制定执行听证程序、办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等方面的规则,落实或细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
三、以顽强的工作作风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复杂,面临艰难险阻,人民法院必须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保证队伍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才能涉过险滩,啃下硬骨头,如期打赢这场硬仗。
强化担当作为。贵州法院按照“三个责任”要求,严格责任划分,强化责任担当。首先是各级法院院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指挥员”,对重点工作、重点案件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今年,省高院党组9次研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带头落实一把手责任。其次是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长承担主要责任人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时间表、施工图,组织执行干警逐项落实,及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对攻坚战中的重点事、重点人盯住不放,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第三是执行干警承担直接责任人责任,执行机构负责人充分履行对本部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以身作则、冲锋在前,带头办好案件、做好综合事务;其他人员发挥主人翁作用,按时、高效完成自身职责范围工作任务。
强化协力作战。贵州法院切实强化全院“一盘棋”思想,在稳步推动其他工作的同时,将力量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各级法院立审执部门认真做好立案执行风险提示、财产保全、案件裁判、执行救助等工作,形成立审执三位一体,互为促进,有机衔接。省高院审委会印发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执转破”案件移送、立案与审理。全省法院政工、后勤等部门重点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强化人、财、物保障,支持、配合执行部门攻克执行难。省高院专门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力督战,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律严明。
强化求真务实。贵州法院坚持在“三个方面”下工夫,即针对执行案件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指标上、在解决工作不认真不落实上、在工作突破上下功夫,务求实效,将党中央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落到实处。省高院和中级法院突出“三统一”工作,加强管理、指挥、协调,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4+1”目标任务的落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巡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指出需要整改问题的落实,加强督导,逐项整改,限时完成。省高院实行院领导带队督导、分管院领导重点督导、执行部门一对一联系督导工作机制,对执行指标落后、案件超期未结等问题突出法院抓住不放,重点督导。对督导后仍未改变的进行通报、约谈,并将情况抄送相关法院同级党委及党委政法委;对约谈后不能按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全省法院三年来执结案件30余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86亿余元,各项执行指标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距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越来越近。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践
执行难是各种因素综合叠加的结果,解决执行难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贵州法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竭力攻克执行难。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的决定,贵州法院始终在思想、意志、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领导下解决执行难。近3年,贵州高院9次向省委专题汇报执行工作,在省委领导下协调各方,推进解决执行联合惩戒等重大问题。去年以来,贵州省委主持召开全省执行工作推进会,省委政法委多次下文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向正确,措施明确。在省委示范效应下,各市、州、县委纷纷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支持帮助解决执行难题,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坚持司法为民。贵州法院牢牢把握党的执政为民根本宗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基本原则,全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十九大贵州代表团讨论时指出,“贵州各方面工作不断有新进展,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贵州取得的成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并鼓励贵州广大干部群众要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精神。贵州各级法院始终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切实弘扬和践行新时代贵州精神,把司法为民落实在行动上,着力解决执行工作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裁判文书确定的纸面上的合法权益兑现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近3年来全省法院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执行案件,执结兑现涉民生案件到位金额约4亿元,办理执行救助案件近2500件,发放救助金7000余万元,让群众真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温暖。
坚持服务大局。解决执行难,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国家秩序和社会生活有序运行,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近年来,贵州省委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贵州要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的嘱托,努力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贵州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贵州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各级法院深刻领会党中央、中央军委“依法治军”要求,逐案清理执行涉军停偿案件,全省90件此类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加大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度,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守法,3年共执结此类执行案件456件、到位金额3.4亿余元;依法及时执行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守护好贵州绿水青山,共执结此类案件176件。
二、以切实有力的工作举措迅速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
“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贵州法院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迅速提升工作成效,以突出的业绩树立司法权威,夯实党的群众根基。
着力综合治理。贵州法院积极争取其他机关部门支持帮助,着力解决长期制约执行工作的机制不完善、人财物配备不适应等难题,优化解决执行难外部环境。去年6月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主持召开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由47个省直部门和贵阳市政府参加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省委政法委还专门下发通知,支持法院利用社区(村)网格员解决找人、送达等问题。去年11月省高院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议意见,全省法院经过认真整改,解决了部分突出问题。去年6月,省高院与省社科院合作制定《贵州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系全国省级法院首家出台细化指标,有力监督和推动了贵州法院解决执行难。近年省高院分别与公安、工商、国土、民政等机关联合出台规定,建立信息共享、网络查控等联动机制,在查人找物等执行关键环节上形成合力,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格局已经形成。
着力信用惩戒。贵州法院不断丰富查、控、惩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严格信用惩戒,推动形成尊重法律、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近3年来,全省法院突出依法适用信用惩戒,有11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9万余人被限制高消费,很大一部分被执行人在受到惩戒后主动履行了部分或全部义务。经省高院与贵阳市协作,该市利用区块链、燕云DaaS等技术,研发了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反馈、自动监督的联合惩戒云平台,嵌入到该市36个部门的工作或审批系统中,运行一年即完成信息自动比对75万余次,自动拦截20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业务办理,贵阳市成为全国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首个试点城市。今年9月贵州省委政法委与省高院联合下发文件在全省推广适用该联合惩戒云平台。
着力技术支撑。贵州法院不断开拓创新,改变传统手工操作模式,努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执行生产力,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全省高院充分利用贵州作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优势,积极探索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全省法院已与146家地方性银行联通网络查控功能。去年6月在全国法院首家采用“统一部署、统一平台、统一使用”方式运行执行款一案一账号系统,现已到账158亿余元,实现对全省法院执行案款精准、规范管理。2014年全省法院即开始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实现以网拍为常态,传统拍卖为例外,杜绝人为干预因素,至今投诉率为零。全省法院探索建立智慧执行管理指挥平台,通过互联网指挥调度执行案件,现已初步实现三级法院案件监管、会商、值守等多项功能,被最高法院认可推广。
着力专项治理。近年来,贵州法院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扭转执行整体被动局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赢得先机。2016年5月,省高院部署实施“四三二一”(四项行动、三项建设、两项责任、一项报道)工作,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近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24亿余元。2017年9月,全省法院开展“大战一百天”执行攻坚,全年共执结案件11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59亿余元,其中在“大战一百天”攻坚工作中执结案件万余件、到位金额106余亿元。全省法院从今年7月开始开展为期4个月的“雷霆风暴”执行行动,牢牢盯住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的“4+1”核心指标,实行每日战报制度及四项核心指标每日通报制。4个多月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约51亿元,冻结股权约22亿元,查封房产土地约351万平方米,查封扣押车辆3280辆,腾退房产土地426处(宗),纳入失信名单17827人,搜查405处(次),处以罚款227人,拘留2821人,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到位总额约84亿元,执结案件5万余件,“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不断提升,治标效果明显。
着力长效机制。周强院长强调,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要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建立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联合惩戒工作,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实现长远发展。贵州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认真开展审执分离改革,健全执行权运行机制,行使审判权与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遵循规律、自成体系。省高院出台系列文件,加强执行综合管理、案件办理,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十三条措施,规范案件甄别和清理、财产查控、特殊案件执行、执行管理、执行矛盾化解等工作;制定执行工作“三公开一沟通”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开办案流程、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案件关键节点主动与当事人沟通等工作流程;制定执行听证程序、办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等方面的规则,落实或细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
三、以顽强的工作作风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复杂,面临艰难险阻,人民法院必须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保证队伍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才能涉过险滩,啃下硬骨头,如期打赢这场硬仗。
强化担当作为。贵州法院按照“三个责任”要求,严格责任划分,强化责任担当。首先是各级法院院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指挥员”,对重点工作、重点案件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今年,省高院党组9次研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带头落实一把手责任。其次是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长承担主要责任人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时间表、施工图,组织执行干警逐项落实,及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对攻坚战中的重点事、重点人盯住不放,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第三是执行干警承担直接责任人责任,执行机构负责人充分履行对本部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以身作则、冲锋在前,带头办好案件、做好综合事务;其他人员发挥主人翁作用,按时、高效完成自身职责范围工作任务。
强化协力作战。贵州法院切实强化全院“一盘棋”思想,在稳步推动其他工作的同时,将力量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各级法院立审执部门认真做好立案执行风险提示、财产保全、案件裁判、执行救助等工作,形成立审执三位一体,互为促进,有机衔接。省高院审委会印发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执转破”案件移送、立案与审理。全省法院政工、后勤等部门重点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强化人、财、物保障,支持、配合执行部门攻克执行难。省高院专门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力督战,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律严明。
强化求真务实。贵州法院坚持在“三个方面”下工夫,即针对执行案件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指标上、在解决工作不认真不落实上、在工作突破上下功夫,务求实效,将党中央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落到实处。省高院和中级法院突出“三统一”工作,加强管理、指挥、协调,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4+1”目标任务的落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巡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指出需要整改问题的落实,加强督导,逐项整改,限时完成。省高院实行院领导带队督导、分管院领导重点督导、执行部门一对一联系督导工作机制,对执行指标落后、案件超期未结等问题突出法院抓住不放,重点督导。对督导后仍未改变的进行通报、约谈,并将情况抄送相关法院同级党委及党委政法委;对约谈后不能按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全省法院三年来执结案件30余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86亿余元,各项执行指标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距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越来越近。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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