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诉前调解化纠纷 昔日老板员工握手言和
2018-07-13 15:16:51
     中国法院网讯 (尧丽媛 陈丽娜)  7月11日下午,桂林某餐饮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27名员工工资,经广西临桂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最终化解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自今年7月初便陆续有桂林某餐饮有限公司原员工到临桂法院起诉桂林某餐饮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截止7月10日,共收到27起诉材料,涉案金额184259元,所拖欠工资最高为28308元,最低为1265元。为妥善处理该批案件,该院副院长唐军树在电话调解后,于7月11日下午组织双方到法院现场调解。

  当天下午,除部分员工因人在外地无法到场外,共有20名员工到场接受调解。餐饮公司法人代表邓某当场表示愿意还款,但是需要时间筹钱。经调解,双方约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款,调解金额达到143240元。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临桂法院共完成多元化解案件235件,调解成功76件。其中委托调解141件,调解成功37件。

  以案说法:

  诉前调解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法院在纠纷受理前委托人民调解员或者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可申请司法确认,无需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快速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和平化解矛盾,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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