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工钱打白条 老板岂能赖帐
2010-10-15 09:52: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 作者:周建 崔北平
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年终结算时等到的却是一张白条,讨要几年未果,一气之下将赖账老板告上法庭。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张现亮支付原告王燕工资款10000元。
2007年2月,家住安徽省凤阳县临淮镇的原告王燕经人介绍到被告张现亮承包的江苏省无锡市八市镇家俱厂做炊事员,双方约定每年工资10000元。2008年2月5日,原告工作满一年,与被告结算上一年工资。被告则称暂时没钱,于是给原告打了欠条一张,并承诺三月份就付款。到期后,原告多次索款未果,遂要求被告支付工资10000元。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工作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工资。遂判决被告张现亮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燕工资款10000元。
2007年2月,家住安徽省凤阳县临淮镇的原告王燕经人介绍到被告张现亮承包的江苏省无锡市八市镇家俱厂做炊事员,双方约定每年工资10000元。2008年2月5日,原告工作满一年,与被告结算上一年工资。被告则称暂时没钱,于是给原告打了欠条一张,并承诺三月份就付款。到期后,原告多次索款未果,遂要求被告支付工资10000元。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工作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工资。遂判决被告张现亮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燕工资款10000元。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