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上四次容留他人吸毒获刑七个月并罚金
2018-06-06 09:52:22
中国法院网讯 (艾方方) 涉毒犯罪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知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容留吸毒亦是犯罪。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车内容留他人吸毒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男子匡某与朋友艾某、黄某驾驶其白色越野车,一时毒瘾发作,在路边僻静处,先后四次容留艾某、黄某在自己车内吸食了毒品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匡某破坏社会正常管理秩序,明知他人吸毒还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鉴于以上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男子匡某与朋友艾某、黄某驾驶其白色越野车,一时毒瘾发作,在路边僻静处,先后四次容留艾某、黄某在自己车内吸食了毒品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匡某破坏社会正常管理秩序,明知他人吸毒还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鉴于以上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