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毒品珍视健康 男子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2018-10-17 09:56:07
     中国法院网讯 (蒋涛)  自己吸食毒品,还提供场所纠集他人一起吸毒。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李某与吸毒人员戚某燕系朋友关系。2018年6月22日,李某向韩某(另案处理)购买了毒品甲基苯丙胺。当晚,李某邀集戚某燕在其租住的李某在蚌埠君桥宾馆223房间内共同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2018年6月23日晚、6月24日晚,李某再次分别邀集戚某燕在其租住的李某在蚌埠君桥宾馆223房间内共同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2018年6月30日,民警在本市金良阁宾馆内将被告人李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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