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苇河)揭牌仪式
2018-05-03 14:16:53
中国法院网讯 5月3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在苇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新兴林场3林班联合举行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苇河)揭牌仪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苇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苇河林区基层法院、苇河林区检察院相关同志出席揭牌仪式。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为基地揭牌。揭牌仪式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卫国主持。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记为秀美林区添绿护航使命,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延伸新模式,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试点,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建立起司法生态修复机制,秉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审判原则,判令破坏森林资源的被告人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或缴纳司法生态修复金用于造林恢复植被。去年9月至今,在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共判处司法生态修复金16万余元,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统一代为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近期将完成33411株红松树苗的植造,林区法院用实际行动实现了司法修复绿水青山,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据悉,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有效惩罚犯罪、修复受损的森林资源,自1988年起,就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开创了“赔偿林”机制。在1988--2002年“赔偿林”机制运行期间,苇河法院共审结盗伐林木案件63件,判处“赔偿林”1081亩,裁判植造的“赔偿林”有青杨、云杉、落叶松、红松四个树种。30年间,95%以上的“赔偿林”已成林并达到间伐要求,司法修复生态功能效果显著。
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苇河)揭牌仪式结束后,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及苇河林区基层法院青年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示范下进行义务植树活动。
“种下爱心树,珍爱大自然”是林区法院干警的共同心声。司法生态修复,建设美丽中国,关乎亿万人民福祉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人人都是行动者,林区法院更是护航者。在走向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林区法院将不负使命,勇于开启环境保护新征程,积极探索推广环境资源审判新经验,为开创美丽中国,绿色龙江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记为秀美林区添绿护航使命,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延伸新模式,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试点,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建立起司法生态修复机制,秉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审判原则,判令破坏森林资源的被告人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或缴纳司法生态修复金用于造林恢复植被。去年9月至今,在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共判处司法生态修复金16万余元,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统一代为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近期将完成33411株红松树苗的植造,林区法院用实际行动实现了司法修复绿水青山,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据悉,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有效惩罚犯罪、修复受损的森林资源,自1988年起,就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开创了“赔偿林”机制。在1988--2002年“赔偿林”机制运行期间,苇河法院共审结盗伐林木案件63件,判处“赔偿林”1081亩,裁判植造的“赔偿林”有青杨、云杉、落叶松、红松四个树种。30年间,95%以上的“赔偿林”已成林并达到间伐要求,司法修复生态功能效果显著。
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苇河)揭牌仪式结束后,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及苇河林区基层法院青年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示范下进行义务植树活动。
“种下爱心树,珍爱大自然”是林区法院干警的共同心声。司法生态修复,建设美丽中国,关乎亿万人民福祉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人人都是行动者,林区法院更是护航者。在走向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林区法院将不负使命,勇于开启环境保护新征程,积极探索推广环境资源审判新经验,为开创美丽中国,绿色龙江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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