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约网友见面被欺诈 起诉咖啡馆退还万余元
2018-03-15 15:40:48
     中国法院网讯 (胡喜辉)  李某称,其通过某社交软件与网友相识,后双方见面聊天,至某咖啡馆进行消费,李某共计支出10400元,后李某认为该网友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其退款未果。李某遂将先前消费的咖啡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0400元及利息。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某诉称,2017年10月,其通过某社交软件与网名为“**少女”的网友聊天,该网友自称24岁,聊天时很积极主动,询问其职业、年龄后主动要求留电话、添加微信等,并约其见面聊天。双方见面后该女网友带其去某咖啡馆,她先点了460元小食,后在不提供账单的情况下又以低价酒水分别要求其支付1980元、3980元、3980元,共支付10400元,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给被告某咖啡馆账户内。后其认为被该女网友欺诈,现起诉该咖啡馆,要求赔偿其损失10400元及相应利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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