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昌法院陪审员参与信访化解获群众好评
2017-12-28 11:13:38
     中国法院网讯 (邹桃生 欧军)  日前,年近70岁的肖老伯因对法院驳回其离婚诉讼请求的判决不服,来到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他发现今天接待他的不是以往着制服的法官,而是两位穿便服的一男一女。本想马上离开,但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肖老伯与这两位“编外法官”进行了交谈。两个多小时下来,肖老伯心里的疙瘩解开了,高兴地离开了法院,逢人便说:“会昌法院的陪审员讲道理、说人情,合理又合法,让人心服口服,水平确实高”。据悉,这是会昌法院由人民陪审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参与信访化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会昌法院在日常接访中发现,大部分涉诉信访人都是因为对法院裁判不服,对法官心存不满而信访,因此由法院干警对其接访,信访人往往存在较强烈的抵触情绪,认为“自己人总归为自己人说话”、“官官相护”,较难促使其息诉服判。而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具有熟悉民情、了解民意、与群众容易沟通等优势,由人民陪审员参与信访接待,信访人更容易接受其劝说疏导,也更能促使其息诉服判。为此,该院引进陪审员参与信访接待,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信访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据介绍,该院在陪审员人选的选择上,着重选择社会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功底较好、口头表达能力较强、乐意且擅长处理民间纠纷的人民陪审员,有信访工作经历或担任过村(居)委会干部的列为首选。在案件选择上,涉诉信访案件以民事案件为主,诸如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相邻纠纷、劳动争议等民间纠纷。在接访地点上,以法院信访接待室为主,如信访当事人要求,也可在信访当事人家中、村(居)委会办公室、茶座等地进行。在接待时间上,以定期接待为主,不定期接待为辅。特殊情况则特殊对待,即时接访。在接待方式上,以共同接访为主,对案情较为复杂的当事人,由一位庭领导或审判长或主审法官陪同;对案件简单的信访人,则由信访室工作人员陪同。在接访前,要求人民陪审员熟悉所涉案件情况,阅看信访人的书面诉求材料,了解信访事由的症结所在,信访人的个性特征等情况。对合理诉求部分,尽力帮助解决,对过高的诉求,则耐心规劝引导;对无理诉求,则着重引导其了解政策和法律,平复其情绪,消除其抵触心理,促使其息诉罢访。

  据统计,今年至今,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接访的案件共46件,已全部息诉罢访,效果十分明显。此举得到了当地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赞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