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陪审员 从“配角”到“主角”
2018-02-10 13:31: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国辉 艾小川
人民陪审员柴微微正在和法官讨论案件。艾小川 摄
提到人民陪审员,最容易让人诟病的还是“陪而不审、审而不议”,不光是普通老百姓,就连陪审员自己也没有真正正视自己的“陪审”职能,陪审也常常流于形式。这也成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和完善亟须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与完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主体”作用,强化他们的陪审职能,调动他们对陪审工作的积极性,逐渐让人民陪审员成为司法活动的“主角”,助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专注“事实审”,成为平民“审判员”
“原告,你刚才说你借给被告的20万元是给的现金,有没有在场的人?”“你从事什么工作?”“你才参加工作不久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借给被告?”
法庭上,人民陪审员吴明敏连续提了三个问题。1月8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金溪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审,审判长王欢和吴明敏、付乐平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吴明敏是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区干部,付乐平则是一名中学老师。
7天前,书记员打电话通知已经随机抽选她和付乐平为该案的人民陪审员,第二天吴明敏就赶到法院仔细地阅过案卷。她发现这起只有借条的借贷案件证据有些欠缺,而且借款数目还不小,于是她把阅卷后的疑点一一记在了自己的阅卷笔录上。“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后,事实审和法律审分开了,我们负责事实审,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在法庭上多说多问了”吴明敏说,“老实说,自己也不太懂法律,以前不敢说不敢问,经常也会‘陪而不审’。”
“没有支付凭证,原告还这么年轻且收入不高,按情理来说,借贷的事实可能不存在。”最终,合议庭一致认为,原告证据不足,应驳回起诉。并当庭宣判。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后,效率提高了,以前一个合议庭需要3名法官到庭,现在有1名法官和2名陪审员就可以。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种岗位,往往有很多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在事实把关方面作用很大。”民二庭法官王欢谈道。
近年来,金溪法院严格按照改革要求,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职权,突出他们事实审的主导地位。“人民陪审员以‘平民法官’的身份从事审判工作,增强了他们陪审职业的荣誉感,逐渐促使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审理每一起案件。”金溪法院院长乐开华说。
2017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32件,占适用普通程序案件数的95.3%,极大地减轻了办案压力,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聚焦“矛盾化解”,当好“调解员”
“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何苦弄得这么难堪呢?”开完庭后,人民陪审员刁冬萍对原、被告说着,“而且,你们的儿子还是同班同学呢。”
刁冬萍经常在开完庭后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今天的双方当事人还都是自己辖区的居民,作为社区书记的她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调解的责任。
“在我看来,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拥有各自独特的人缘和地缘优势,他们了解基层情况,具有一定的群众威望,善于做调解工作。一旦发挥这些优势,调解也就变得不那么难了”。浒湾法庭庭长陈长青说。
2017年,陈长青的案件调解结案率高居榜首。这得益于他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让他们成为调解工作的“主力军”。
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上,金溪法院扩大选任条件,将年龄扩大范围至50岁以上,并将50岁以上有热心、公益心、正义感的退休或在基层组织工作多年的老干部、老工人作为选任重点,其中不乏老党员、老支书、老工会主席。
年逾花甲的王爱国老人原是某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事基层工作多年,有丰富的民事调解经验,是一名优秀的基层调解员,2014年被选任为金溪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庭审的同时视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他的“杀手锏”。
“在实际工作中,这一代人迸发出的热情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具有充足的工作时间和丰沛的工作经历,非常适合做调解工作。”乐开华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80%以上都做到了调解结案,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很高,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紧盯“司法公信”, 做好“宣传联络员”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交警部门划分双方为同等责任,但为什么法院最后的判赔数额超过一半多?”1月17日,金溪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分组讨论时,一名代表提出疑问。
“刚刚魏代表提出的问题,法院的同志不太好回答,我在法院做了多年人民陪审员,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人大代表亦是人民陪审员的何漪在会上就代表提出的疑问作出解答,“交通事故案件中,肇事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每年的人代会,就人大代表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何漪总会及时地进行回答和解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我们有责任做好法律宣传。”何漪说道。
“人民陪审员同法官一道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向基层群众讲述陪审经历、传播法律知识、开展判后释法等工作,扩大了法治宣传效果,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乐开华说。
“余法官,刚刚我听被告周某的邻居说,周某现在正在家里,你们过来送达吧。”人民陪审员李菊华打来电话。民一庭法官余道治赶忙放下手中的工作,叫上书记员艾媛萍一起赶到被告周某的家中。终于完成了送达。
“李庭长,我们社区的李某现在正在家里,你们快过来执行吧。”人民陪审员吴云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回家后立即告诉执行人员。
“真是佩服你们法院,我一回家你们就知道,消息真是够灵通的。”被执行人李某信服地说道。
金溪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领域的优势,将其吸纳为法院信息收集的骨干力量,及时收集反馈各类信息,为审判提供参考依据,并协助送达、协助执行,以及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诉讼结果,排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成为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
专注“事实审”,成为平民“审判员”
“原告,你刚才说你借给被告的20万元是给的现金,有没有在场的人?”“你从事什么工作?”“你才参加工作不久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借给被告?”
法庭上,人民陪审员吴明敏连续提了三个问题。1月8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金溪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审,审判长王欢和吴明敏、付乐平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吴明敏是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区干部,付乐平则是一名中学老师。
7天前,书记员打电话通知已经随机抽选她和付乐平为该案的人民陪审员,第二天吴明敏就赶到法院仔细地阅过案卷。她发现这起只有借条的借贷案件证据有些欠缺,而且借款数目还不小,于是她把阅卷后的疑点一一记在了自己的阅卷笔录上。“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后,事实审和法律审分开了,我们负责事实审,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在法庭上多说多问了”吴明敏说,“老实说,自己也不太懂法律,以前不敢说不敢问,经常也会‘陪而不审’。”
“没有支付凭证,原告还这么年轻且收入不高,按情理来说,借贷的事实可能不存在。”最终,合议庭一致认为,原告证据不足,应驳回起诉。并当庭宣判。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后,效率提高了,以前一个合议庭需要3名法官到庭,现在有1名法官和2名陪审员就可以。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种岗位,往往有很多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在事实把关方面作用很大。”民二庭法官王欢谈道。
近年来,金溪法院严格按照改革要求,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职权,突出他们事实审的主导地位。“人民陪审员以‘平民法官’的身份从事审判工作,增强了他们陪审职业的荣誉感,逐渐促使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审理每一起案件。”金溪法院院长乐开华说。
2017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32件,占适用普通程序案件数的95.3%,极大地减轻了办案压力,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聚焦“矛盾化解”,当好“调解员”
“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何苦弄得这么难堪呢?”开完庭后,人民陪审员刁冬萍对原、被告说着,“而且,你们的儿子还是同班同学呢。”
刁冬萍经常在开完庭后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今天的双方当事人还都是自己辖区的居民,作为社区书记的她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调解的责任。
“在我看来,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拥有各自独特的人缘和地缘优势,他们了解基层情况,具有一定的群众威望,善于做调解工作。一旦发挥这些优势,调解也就变得不那么难了”。浒湾法庭庭长陈长青说。
2017年,陈长青的案件调解结案率高居榜首。这得益于他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让他们成为调解工作的“主力军”。
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上,金溪法院扩大选任条件,将年龄扩大范围至50岁以上,并将50岁以上有热心、公益心、正义感的退休或在基层组织工作多年的老干部、老工人作为选任重点,其中不乏老党员、老支书、老工会主席。
年逾花甲的王爱国老人原是某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事基层工作多年,有丰富的民事调解经验,是一名优秀的基层调解员,2014年被选任为金溪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庭审的同时视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他的“杀手锏”。
“在实际工作中,这一代人迸发出的热情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具有充足的工作时间和丰沛的工作经历,非常适合做调解工作。”乐开华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80%以上都做到了调解结案,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很高,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紧盯“司法公信”, 做好“宣传联络员”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交警部门划分双方为同等责任,但为什么法院最后的判赔数额超过一半多?”1月17日,金溪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分组讨论时,一名代表提出疑问。
“刚刚魏代表提出的问题,法院的同志不太好回答,我在法院做了多年人民陪审员,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人大代表亦是人民陪审员的何漪在会上就代表提出的疑问作出解答,“交通事故案件中,肇事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每年的人代会,就人大代表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何漪总会及时地进行回答和解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我们有责任做好法律宣传。”何漪说道。
“人民陪审员同法官一道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向基层群众讲述陪审经历、传播法律知识、开展判后释法等工作,扩大了法治宣传效果,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乐开华说。
“余法官,刚刚我听被告周某的邻居说,周某现在正在家里,你们过来送达吧。”人民陪审员李菊华打来电话。民一庭法官余道治赶忙放下手中的工作,叫上书记员艾媛萍一起赶到被告周某的家中。终于完成了送达。
“李庭长,我们社区的李某现在正在家里,你们快过来执行吧。”人民陪审员吴云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回家后立即告诉执行人员。
“真是佩服你们法院,我一回家你们就知道,消息真是够灵通的。”被执行人李某信服地说道。
金溪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领域的优势,将其吸纳为法院信息收集的骨干力量,及时收集反馈各类信息,为审判提供参考依据,并协助送达、协助执行,以及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诉讼结果,排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成为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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