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职员骗签采购合同 公司老板领刑10年半
2017-09-11 10:40: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启明
  一贸易公司老板与职员合谋骗签采购合同,诈取预付款50余万元。日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涉案老板被依法惩处。

  据了解,该市中年男子陆某系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板,熊某(另案处理)系其公司员工。2015年9月,熊某帮助被害人李某、孟某在北辰区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陆某得知该情况后,谎称做服装出口业务,通过熊某诱使该贸易公司与一家服饰公司签订了虚假的服装采购合同。后陆某利用事先取得的服饰公司网银密码,将贸易公司支付的预付款50.8万元转走。2016年9月12日,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今年5月,熊某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

  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