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利娜”轮二副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获刑三年六个月
2017-08-22 09:54: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王舜毕
  今天(8月21日),宁波海事法院公开宣判“卡塔利娜”轮二副艾伦·门多萨·塔布雷(ALLAN MENDOZA TABLATE)交通肇事案,对被告人艾伦·门多萨·塔布雷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艾伦案发前系“卡塔利娜”轮二副。2016年5月5日17时30分许,“卡塔利娜”轮从中国江苏连云港空载驶往印度尼西亚。同月7日零时至4时,该轮由被告人艾伦值班驾驶。当日凌晨3时34分许,“卡塔利娜”轮途经浙江省象山县沿海南韭山岛东偏北约72海里附近(概位北纬29°33.1′,东经123°35.4′)水域时,艾伦在海面起雾、能见度不良、渔区航行的情况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未保持正规了望,未能对当时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估计,未使用安全航速行驶,未及早采取有效的避让行为,未采取有效的雾航措施,导致“卡塔利娜”轮与正在双拖作业的由董崇强驾驶的“鲁荣渔58398”轮发生碰撞,造成“鲁荣渔58398”轮扣翻、沉没,被害人船员张雷等14人死亡,船员王维军等5人失踪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鉴定,“鲁荣渔58398”轮财产损失人民币507万余元。经认定,艾伦驾驶的“卡塔利娜”轮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艾伦到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卡塔利娜”轮船舶所有人波尔萨利船运有限公司已经赔偿死亡和失踪人员近亲属共计人民币2245万元。被害人姜文龙、吴德臣等的近亲属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艾伦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宁波海事法院认为,被告人艾伦在驾驶船舶过程中,违反海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与捕捞渔船发生碰撞,致使渔船扣翻、沉没,造成14名船员死亡,5名船员失踪,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依法惩处。鉴于艾伦案发后自首,真诚认罪、悔罪,“卡塔利娜”轮船舶所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部分被害人近亲属对艾伦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等,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