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诉法民诉法两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增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新规
2017-06-23 08:29: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曹雅静
今天(6月2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修正案草案对检察机关提起、支持公益诉讼方面内容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修正案草案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
修正案草案继承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中的相关内容并作出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民事公益诉讼中,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
为规范、有序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细化相关规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授权“两高”共同制定检察机关提起、人民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具体办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修正案草案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
修正案草案继承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中的相关内容并作出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民事公益诉讼中,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
为规范、有序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细化相关规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授权“两高”共同制定检察机关提起、人民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具体办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