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诉解释》发布 推进依法行政使命担当
2018-02-07 18:55:14
     中国法院网讯 (田北北)  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正式发布,共163个条文,2018年2月8日开始施行。《行诉解释》将对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2012年以来共审理行政案件108.139万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8.7517万件,有力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由于《适用解释》是针对新法的部分新制度、新条款的择要式、配套式规定,条文内容较少,因此,没有规定的部分仍然适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造成了新旧司法解释不能衔接甚至冲突条款并存的局面,有必要制定一部全面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从2016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除了广泛征求和听取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三十余个部委的意见建议之外,还认真听取了部分法院特别是中基层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的意见建议,并先后在内蒙古、陕西、北京等地开展了10余次调研活动。2017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行诉解释》在起草过程中,始终遵循四条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根本宗旨;以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为基本依据;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使命担当,是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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