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兴业:重拳出击 强制执行一起“骨头案”
2017-05-12 10:16: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符婷婷 陈榕秋 谭泽林
5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人民法院通过精心计划、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威慑力。
据了解,2009年6月9日,李某等四人声称某供销社所有的收购部内空地土地使用权为其四人所有,并在空地上搭建木棚居住。李某四人行为的严重影响该供销社的正常经营,该供销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四人拆除搭建的木棚并搬走搭建的所有材料,恢复原状,停止侵权;赔偿某供销社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李某四人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某供销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执行当天,该院谢建军院长对执行行动再次作出部署,由分管领导吕科副院长亲自带领执行干警、法警共20余人统一着装,前往执行现场。抵达现场后,法警用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疏导围观群众后,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强制执行的同时,执行人员再次对被执行人李某等人进行法律宣传和解释说服工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度情绪失控,冲击执行现场,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在执行人员的耐心疏导下,被执行人态度开始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人员。
经过近四个小时的清理,现场得到恢复,该案得以成功执结。此次执行行动,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树立了法律的威严,当地群众称赞不绝。
据了解,2009年6月9日,李某等四人声称某供销社所有的收购部内空地土地使用权为其四人所有,并在空地上搭建木棚居住。李某四人行为的严重影响该供销社的正常经营,该供销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四人拆除搭建的木棚并搬走搭建的所有材料,恢复原状,停止侵权;赔偿某供销社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李某四人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某供销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执行当天,该院谢建军院长对执行行动再次作出部署,由分管领导吕科副院长亲自带领执行干警、法警共20余人统一着装,前往执行现场。抵达现场后,法警用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疏导围观群众后,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强制执行的同时,执行人员再次对被执行人李某等人进行法律宣传和解释说服工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度情绪失控,冲击执行现场,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在执行人员的耐心疏导下,被执行人态度开始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人员。
经过近四个小时的清理,现场得到恢复,该案得以成功执结。此次执行行动,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树立了法律的威严,当地群众称赞不绝。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