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案当庭宣判率不低于45%
海南一中院探索当庭宣判打造司法改革新名片
2017-05-11 10:13:00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邢东伟 翟小功
  随着“咚”的一声法槌敲响,审判长陈秀儒宣读了判决主文,驳回上诉人某村民小组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是海南一中院民三庭在今年初在对9件“外嫁女”案件进行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是我们围绕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于去年下半年起倾力打造的一项‘重点工程’。经过去年近半年的探索,今年1月1日正式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开始全面推行民商事案件当庭宣判。”在海南高院近日举办的全省法院当庭宣判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上,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表示。目前,当庭宣判的理念、做法,已经一步步走进了法庭。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海南一中院当庭宣判民事案件147件,占开庭案件的51.40%;辖区基层法院当庭宣判民事案件1251件,占开庭案件的65.50%。截止目前,第一季度辖区两级法院当庭宣判案件总的服判率达到了97.35%。

  问题导向

  当庭宣判成提升审判质效突破口

  近两年来,随着司法改革各项措施在海南落地生根,海南法院步入了科学发展的快速轨道。

  “然而,在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同时,案多人少的矛盾、司法能力不强的瓶颈、审判效率不高的困扰、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屡受挑战的尴尬,也如影随形。”海南省高院党组成员,海南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萍表示。

  对此,王萍意识到,在司改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要确保辖区两级法院审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当务之急是要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抓手。

  去年以来,王萍率领调研组深入调查,最终将目光聚焦到了当庭宣判上。当庭宣判既是提高办案效率的一条绝佳途径,也是促进司法公开、倒逼法官司法能力提升、预防司法腐败、落实司法责任制、彰显司法自信与司法权威的有力抓手。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6月以来,海南一中院明确当庭宣判作为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第一抓手”地位,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打造辖区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的升级版。今年3月15日,海南一中院要求将当庭宣判打造成为辖区两级法院乃至全省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的一张亮丽名片,发出当庭宣判的总动员令。

  王萍表示,法官是当庭宣判的组织者、实施者、推动者,是推动当庭宣判的关键。海南一中院随后明确了法官作为当庭宣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并将法官的当庭宣判能力和当庭宣判效果纳入考核,把当庭宣判作为组织识人、选人、用人的一条重要途径。

  哪些案件可以推行当庭宣判?在王萍看来,当庭宣判要循序渐进,首先选择在条件较为成熟的民商事审判领域全面推行当庭宣判。规定辖区两级法院自今年起,除有重大影响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需要提交法官会议研讨、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离婚纠纷中需要设置冷静期的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矛盾较为激化、人数众多的案件等几类案件外,对其他民商事案件一律推行当庭宣判。

  规范引领

  民商事案当庭宣判率不低于45%

  “中院民事法官当庭宣判的案件数量不得低于开庭案件数量的45%;辖区基层法院民事法官当庭宣判的数量不得低于开庭案件数量的65%……”

  2016年,海南一中院出台了《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当庭宣判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民事法官的当庭宣判率做了刚性要求。

  不仅如此,海南一中院还出台了《关于规范民事案件庭审秩序的若干规定》。规定审判长必须负起维护庭审秩序的主体责任,同时完善当庭宣判的考核机制。

  “当庭宣判不是说说就算了,我们还规定了当庭宣判情况通报和跟踪督促制度。”王萍说。他们要求辖区各基层法院院长每一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内,要对本院当庭宣判情况进行评判、指导;各基层法院、中院各民事审判业务庭每月底必须将当庭宣判情况报送中院。

  当庭宣判的集中审理模式使庭审的所有环节一气呵成,防止诉讼迟滞,实现了迅速审判,体现了诉讼效率。

  对此,王萍表示,海南一中院以庭审为中心,强化庭前准备、庭中引导、当庭确证、实质合议、庭审安保,为当庭宣判铺好路。

  “在庭审中,最怕的就是因为准备不足而手忙脚乱。”海南一中院民二庭法官吴美告诉记者。对此,海南一中院要求各民事审判业务庭以标准化的作业方式,确保庭前准备万无一失。

  记者了解到,根据当庭宣判的特点,海南一中院还要求法官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理性诉讼,引导律师遵循职业操守,引导诉讼参加人和旁听群众增强对法庭的信任。让当事人吃上定心丸,打消其对当庭宣判的合理怀疑。

  内外兼修

  当庭宣判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

  在海南一中院,有一个小学堂,是所有法官的精神家园,也是所有法官助理的“加油站”。 这就是“民事审判星期一课堂”。

  该课堂固定在每周星期一上午8:30-10:00,主持人由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国庆担任,参加人员包括全体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两年来,已经开讲了近100期,约合200多个课时。

  毫不夸张地说,王萍骄傲地说,“民事审判星期一课堂”如今已经成为了海南一中院名副其实的“学习招牌”,是全院当庭宣判学习与交流的重要平台。

  “法官强,则法院强;法官公正,审判才有公信。”董治良表示。当庭宣判是展示法官司法能力,实现法庭“定纷止争”功能重要平台。它要求法官必须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娴熟的司法技能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董治良更深入地说,当庭宣判能够基本杜绝法官庭后阅卷的可能,促使法官更加注重庭前准备和庭审,特别是通过庭审调查确认案件事实,相比定期宣判机制下只需阅卷就能判案的做法,当庭宣判既是对法官能力的挑战,它会倒逼法官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庭前阅卷,思考案情,全面思考分析诉辩双方的诉讼请求,归纳争议焦点,掌握庭审重点,把握庭审方向。

  “为当庭宣判练好兵,我们还发挥资深法官和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王萍说。首先,让优质的审判资源回归办案一线。其次,合理组建审判团队。目前,海南一中院民事口9个合议庭基本都做到了新老搭配、优势互补。

  在董治良看来,对于因长期实行定期宣判而形成的思维定式和审判习惯而言,全面推行当庭宣判带来的冲击不亚于一场“自我革命”。经过近一年探索,当庭宣判放入司法改革这一大的背景下,全省法官已基本实现从“当庭宣判与定期宣判没有差别”到“当庭宣判优先,早宣判优于迟宣判”的理念转变、从“当庭宣判是工作加压”到“当庭宣判是工作解压”的认识转变、从“要我当庭宣判”到“我要当庭宣判”的态度转变。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