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法院启动“飓风48小时”重点执行涉民生案
2017-05-10 11:01: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卫楠
拖欠2年多的欠款拒不归还?对涉民生案件一拖再拖不执行?5月4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临渭执行”之一——“飓风48小时”行动,重点执行涉民生案件以及一些久执未结案件等,坚决打击拒执行为。
2009年,拓某借给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董某3万元,后经催要董某于2010年归还了1万元。2012年5月16日拓某催要时,董某承诺将剩余的2万元在半年内还清,并重新出具了2万元借条,但此后分文未还。2014年4月2日,拓某将董某诉诸临渭区法院,要求归还借款。经临渭法院主持调解,董某在分多次归还1.5万元后,剩余5000元一直拖欠不还。
2016年12月10日,拓某向临渭法院申请执行剩余5000元欠款。随后,临渭区法院向董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履行调解义务,但董某拒不履行。为保障申请人权益,临渭法院通过司法强制手段,对董某的工资卡予以冻结。但此后却发现,董某的工资卡在被冻结后没有进账。
今年3月2日,临渭法院给董某单位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协助将被执行人董某收入5050元(含执行费50元)打到案件款专用账户,并多次催促,但该单位并未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5月4日下午,临渭法院执行人员再次来到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称无法联系董某。针对这一情况,执行工作人员出具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最终,该公司将5050元转入案件款专用账户,至此此案终于执行完结。
据了解,为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推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临渭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从5月4日9时到6日9时,开展“临渭执行”之一——“飓风48小时”行动。针对部分被执行人白天不在家的情况,此次行动在夜间也将持续开展,确保行动期间执行不间断。
此次行动重点针对47起已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仍未自觉履行判决所确定义务的案件进行强制集中执行,包括去年年底前受理而未结执行案件、今年新收的执行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机构借贷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久执未结的案件等。执行活动开展当天执结案件8件,司法拘留12人,执行案款24万元,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
2009年,拓某借给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董某3万元,后经催要董某于2010年归还了1万元。2012年5月16日拓某催要时,董某承诺将剩余的2万元在半年内还清,并重新出具了2万元借条,但此后分文未还。2014年4月2日,拓某将董某诉诸临渭区法院,要求归还借款。经临渭法院主持调解,董某在分多次归还1.5万元后,剩余5000元一直拖欠不还。
2016年12月10日,拓某向临渭法院申请执行剩余5000元欠款。随后,临渭区法院向董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履行调解义务,但董某拒不履行。为保障申请人权益,临渭法院通过司法强制手段,对董某的工资卡予以冻结。但此后却发现,董某的工资卡在被冻结后没有进账。
今年3月2日,临渭法院给董某单位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协助将被执行人董某收入5050元(含执行费50元)打到案件款专用账户,并多次催促,但该单位并未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5月4日下午,临渭法院执行人员再次来到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称无法联系董某。针对这一情况,执行工作人员出具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最终,该公司将5050元转入案件款专用账户,至此此案终于执行完结。
据了解,为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推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临渭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从5月4日9时到6日9时,开展“临渭执行”之一——“飓风48小时”行动。针对部分被执行人白天不在家的情况,此次行动在夜间也将持续开展,确保行动期间执行不间断。
此次行动重点针对47起已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仍未自觉履行判决所确定义务的案件进行强制集中执行,包括去年年底前受理而未结执行案件、今年新收的执行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机构借贷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久执未结的案件等。执行活动开展当天执结案件8件,司法拘留12人,执行案款24万元,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