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拒不执行就判刑 重拳出击打“老赖”
2017-04-27 16:37: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余均军 李朋飞
  “悔不当初啊!我真不该自作聪明对抗法院执行,我认罪伏法。”李某说完懊悔地埋下头……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2017年以来第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案件。今年以来,平江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打击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对触犯刑法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某与祝某因承包砖厂发生合同纠纷,平江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判决李某支付祝某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祝某于是向平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2月,平江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所有的住房一套,查封期限为两年,并向李某送达了相关文书。2015年11月,李某在明知上述房产已被查封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房产转让给他人,所得房款35万余元全部用于偿还其他人的债务以及日常开支,致使法院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为逃避义务,采取变卖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方式而导致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被告人李某因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平江法院积极建立推动社会征信体系等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构建了党委领导、政法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检察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执行机制,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年一季度执行结案162起,执行到位履行款累计33972214.42元。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