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召开涉养老机构纠纷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
2017-04-14 10:04: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4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开宣判一起涉养老机构纠纷上诉案后,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对近年来审理的涉养老机构纠纷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许多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安度晚年。由于目前养老机构发展状况参差不齐及服务标准不明等原因,养老机构与入住老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产生,引导养老服务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北京二中院对近年来审理的涉养老机构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新闻通报会进行通报。

  通报会上,民六庭副庭长陈广辉首先对近年来审理的涉养老机构纠纷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他介绍,北京二中院近三年审理的涉养老机构纠纷案件共14件,案件数量相对稳定,半数案件出现了老人伤亡情况,纠纷主要类型有因履行看管职责发生争议、因服务标准不明引发争议、因支付服务费用引发争议等。在审判实践中,案件主要特点有高龄老人受伤情况多发,养老机构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主要争议集中在服务标准上,因果关系判断、责任比例认定难及调解难度较大等。造成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老人特殊性导致纠纷多发、养老机构自身存在较多问题等。在此基础上,他建议养老机构增强硬件设施及护理人员配备管理培训,在合同中明确服务项目细则和权利义务,建立有效的巡视、护理记录制度,探索建立入院时强制体检分级管理和入院后定期体检制度等;建议老人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合适的养老机构,签订合同时关注护理、医疗服务及相关硬件规定,入住时全面告知自身情况,入住后对自身行为能力有清楚认知,量力而为;建议子女全面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义务,不因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而忽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应经常探望老人、关爱老人;建议民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依法规范、保护社会力量办养老院,建立科学规范的养老服务标准认定机制,尽可能建立养老机构公众责任保险制度,有效保障老年人权益,分散养老机构经营风险,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通报会最后,与会人员还就养老机构相关责任认定、老人强制体检制度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