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开展专项“扶贫执行”助力地方脱贫摘帽
2017-04-10 11:10: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亚男 许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4月7日下午,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扶贫执行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力求通过三年的“扶贫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执行涉贫案件,助推全市2019年整体脱贫摘帽目标实现。

  发布会上,安康中院介绍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贫案件(含终本恢复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完毕;所有终本退出的“涉贫”案件,必须符合程序和实质要件的要求;涉贫案件当事人在案件执行后仍然属于贫困户的,政府依据相关政策予以帮扶。安康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及扶贫部门要充分认识“扶贫执行”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在执行中要避免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借助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资源优势,多渠道执行,依法保障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安康两级法院共新收涉贫案件185件(旧存41件),执结75件,执行到位标的305.16万元,司法救助金额79.82万元,司法救助59人。安康中院在摸清底数基础上,明确要求全市法院和扶贫部门要及时沟通衔接,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对涉贫案件优先立案、执行,积极运用罚款、拘留、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传统执行手段,充分发挥网络查控的便捷优势,多措并举,新旧并用。同时,各县(区)、镇扶贫部门及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扶贫执行”专项行动,主动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该院向新闻媒体公布了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发布的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背景和意义作了阐述。

  据了解,本次扶贫执行专项行动于今年4月1日开始至2019年9月30日结束。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安康中院及安康市脱贫攻坚办共同成立“安康市扶贫执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县(区)法院及扶贫部门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扶贫执行”专项行动的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