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落实“五个到位”努力构筑安保网络
2017-03-27 16:09: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许世雄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法院干警遭报复伤害等恶性事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为法官和其他干警依法履职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要求严格落实“五个到位”,努力构筑安保网络,确保法院干警人身财产安全。

  责任明确到位。实行“人盯人”,院长为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警队、值班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一级盯一级、层层盯安全;实行“人盯岗”,车库、档案室、财务室、机房、装备仓库等重点岗位的使用者、管理者为其安全责任人;实行“部门盯人”,办公室、法警队定期、不定期对全院安保、消防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隐患的,及时提请责任人整改。

  安全防范到位。外来人员进入本院,除必须经过安检后,门卫值班人员须对其姓名、来访时间、来访事由等事项进行严格登记,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后方可入内。来院办事人员、案件当事人要求见院领导、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门卫值班人员、立案庭干警须事前取得联系。未经允许擅自闯入的,值班人员须予以阻止。对在办公区吵闹、滋事的人员,进行批评、劝阻后将其带离。

  值班巡查到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安全保卫制度,门卫值班人员须坚守值班岗位,严禁脱岗、漏岗、离岗。法警队负责院机关安检,指导、协助门卫值班。门卫值班人员须于每日中午、下午下班后对办公区、审判区、宿舍区的消防、防盗、防火安全,以及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办公室须加强对消防设备、防盗设施、安全设施性能和使用情况的安检力度,确保使用性能良好。凡遇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除门卫值班外,须安排带班领导值班。

  日常管理到位。对专用办公、审判设备、贵重物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对存放重要文件、案卷的文柜须上锁,做到钥匙专人专管、随身携带。严禁在办公区私自存放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以及各类有毒有害的违禁化学品。严禁在车库内吸烟,使用明火,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严禁关闭、阻塞、占用消防通道。严禁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源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高温期间,电脑等精密电器在没有空调的情况下,避免长时间使用。

  庭审保障到位。严禁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开展审判、质证、调解、宣判、执行或接访等工作。庭审前,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须认真了解案情,提前对开庭时可能遇到的不良情况做出分析和预测,对有可能出现意外或其他事故的须做好预案。庭审中,如遇不法人员威协、恐吓、围攻、辱骂、殴打、伤害审判人员、公诉人、当事人、代理人或意图损坏卷宗、证据时,须立即报告分管院长,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庭审秩序、人身安全和证据安全。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