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赤壁法院:巡回解纠纷 邻里增和谐
2017-03-08 09:46: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 勇 蔡蕾 程远清
- 庭审现场,多名村民前来旁听。
- 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3月1日下午,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赵李桥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赵李桥镇蓼坪村,巡回审理原告许某诉被告贺某、李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经法官主持调解,两名被告赔偿原告许某各项损失8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6年10月5日,因当事人双方父母争吵一事,被告贺某、李某找原告许某理论。双方言语不和,贺某、李某遂殴打许某,造成许某轻微伤甲等。案经赵李桥派出所、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情绪激动,最终诉至法院。考虑到此案当事人处理纠纷的方式在当地属普遍现象,为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让更多村民接受法制教育,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并当庭主持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该案调解成功。
当地村民感叹道:“这不仅仅是法院庭审,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我们现在知道了,任何时候都不能冲动行事,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5日,因当事人双方父母争吵一事,被告贺某、李某找原告许某理论。双方言语不和,贺某、李某遂殴打许某,造成许某轻微伤甲等。案经赵李桥派出所、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情绪激动,最终诉至法院。考虑到此案当事人处理纠纷的方式在当地属普遍现象,为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让更多村民接受法制教育,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并当庭主持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该案调解成功。
当地村民感叹道:“这不仅仅是法院庭审,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我们现在知道了,任何时候都不能冲动行事,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