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安:拆迁安置引纠纷 巡回审理进小区
2018-02-05 10:11:09
中国法院网讯 (谢莉) 近日,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到江安镇小坝社区居民安置点巡回审理一起因土地拆迁赔偿款引起的继承纠纷案件,双方亲友、邻里、村组干部旁听案件,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原、被告系同胞兄弟,其母生前的土地因征收获得赔偿款6万余元,被告于90年代将父母的房屋推倒后改建的住房在征收中获得赔偿款30万余元。原告以其母在被告家庭户中,该户籍人口共计3人为由,主张其母对房屋拆迁赔偿款享有1/3的财产份额。原、被告共有四兄妹,其母死后另外两姐妹均书面表示放弃继承。现原告以与被告协商未果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分得其母应得赔偿款中的8万余元。庭审中,法官对原、被告在母亲有生之年所尽赡养义务予以肯定,建议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修复骨肉亲情。休庭后,法官向村组干部了调解纠纷产生的原因及村组此前进行的调解工作,并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时需考虑的因素,让双方再思考一段时间。
据了解,江安法院对家事案件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贯彻“以家为本、亲情修复、多元化解”的家事审判理念,缓和亲人间的矛盾冲突,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被告系同胞兄弟,其母生前的土地因征收获得赔偿款6万余元,被告于90年代将父母的房屋推倒后改建的住房在征收中获得赔偿款30万余元。原告以其母在被告家庭户中,该户籍人口共计3人为由,主张其母对房屋拆迁赔偿款享有1/3的财产份额。原、被告共有四兄妹,其母死后另外两姐妹均书面表示放弃继承。现原告以与被告协商未果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分得其母应得赔偿款中的8万余元。庭审中,法官对原、被告在母亲有生之年所尽赡养义务予以肯定,建议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修复骨肉亲情。休庭后,法官向村组干部了调解纠纷产生的原因及村组此前进行的调解工作,并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时需考虑的因素,让双方再思考一段时间。
据了解,江安法院对家事案件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贯彻“以家为本、亲情修复、多元化解”的家事审判理念,缓和亲人间的矛盾冲突,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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