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制度改革:民主参与 促进公正
2017-03-06 14:46: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子杉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
——习近平
最高人民法院要认真做好改革试点的组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指导,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各级人民法院要适应改革要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提升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和司法公信力。
——孟建柱
各级人民法院要站在加强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中央改革精神,在试点方案框架内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发展。
——周 强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工作的开展
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试点。
2015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年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试点法院认真落实《试点方案》和《决定》要求,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调整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退出、惩戒和履职保障制度等,试点工作平稳推进,进展顺利。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同司法部制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将《试点方案》和《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部,对各地试点实施方案逐一研究批复。2016年1月起,先后派人赴河北、黑龙江、河南、江苏、福建、山东等地对试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听取试点法院和当地人大内司委、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陪审员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改革的初步成效
试点地区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改革部署,主动向当地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改革试点情况,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首先,从整体情况来看,试点工作呈现“四个转变”,即: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主要由组织推荐产生向随机抽选转变,参审职权由全面参审向只参与审理事实问题转变,参审方式由3人合议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议庭陪审机制转变,审理案件由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
其次,人民陪审员的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目前,全国50家试点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已全部完成,新选任人民陪审员9673人,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
第三,人民陪审员陪审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2016年,50家试点法院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的各类案件共81772件,其中,民事案件64917 件,刑事案件11642件,行政案件5213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大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1644件。
继续探索和完善
一年来,该项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试点部分任务还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阻碍。如事实审与法律审区分问题还存在较大争议,随机抽选模式下是否保留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还有争论,大合议庭陪审机制还有待进一步规范等。二是与其他司改任务的协同推进存在难度。当前,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单独职务序列等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大众化、平民化要求存在矛盾,特别是员额制下法官数量减少、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使改革试点中推行大合议庭等措施无形中增加了操作难度。三是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还不到位。有些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了解还不够多,不能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体现司法民主的重要载体,担任人民陪审员即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又是应尽的义务,主动参与案件陪审的积极性还有待加强。
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全国人大建议改革试点工作延期一年。为了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研究工作,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研究小组,就其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力争2017年11月底前,形成一个相对成熟的修法建议文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
——习近平
最高人民法院要认真做好改革试点的组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指导,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各级人民法院要适应改革要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提升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和司法公信力。
——孟建柱
各级人民法院要站在加强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中央改革精神,在试点方案框架内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发展。
——周 强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工作的开展
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试点。
2015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年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试点法院认真落实《试点方案》和《决定》要求,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调整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退出、惩戒和履职保障制度等,试点工作平稳推进,进展顺利。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同司法部制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将《试点方案》和《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部,对各地试点实施方案逐一研究批复。2016年1月起,先后派人赴河北、黑龙江、河南、江苏、福建、山东等地对试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听取试点法院和当地人大内司委、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陪审员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改革的初步成效
试点地区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改革部署,主动向当地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改革试点情况,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首先,从整体情况来看,试点工作呈现“四个转变”,即: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主要由组织推荐产生向随机抽选转变,参审职权由全面参审向只参与审理事实问题转变,参审方式由3人合议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议庭陪审机制转变,审理案件由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
其次,人民陪审员的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目前,全国50家试点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已全部完成,新选任人民陪审员9673人,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
第三,人民陪审员陪审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2016年,50家试点法院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的各类案件共81772件,其中,民事案件64917 件,刑事案件11642件,行政案件5213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大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1644件。
继续探索和完善
一年来,该项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试点部分任务还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阻碍。如事实审与法律审区分问题还存在较大争议,随机抽选模式下是否保留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还有争论,大合议庭陪审机制还有待进一步规范等。二是与其他司改任务的协同推进存在难度。当前,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单独职务序列等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大众化、平民化要求存在矛盾,特别是员额制下法官数量减少、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使改革试点中推行大合议庭等措施无形中增加了操作难度。三是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还不到位。有些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了解还不够多,不能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体现司法民主的重要载体,担任人民陪审员即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又是应尽的义务,主动参与案件陪审的积极性还有待加强。
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全国人大建议改革试点工作延期一年。为了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研究工作,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研究小组,就其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力争2017年11月底前,形成一个相对成熟的修法建议文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