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加强履职建设 着力提升法官“四种能力”
2017-03-03 14:37: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岩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在2月28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法院党的建设和政治工作会议上,北京高院提出要统筹推动履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入额法官全员轮训,强化能力业绩导向,着力提升“四个能力”。

  据了解,这“四个能力”包括:实行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提升司法专业能力;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加强基层磨练,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运用现代科技成果破解审判工作难题,提升科技应用能力;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加强互联网时代媒介素养培训,提升社会沟通能力。北京高院要求,要大力培养专家型法官,注重对审判业务专家的培养与使用,落实审判业务专家参与决策机制,建立非审委会委员的审判业务专家列席审委会的常态化机制。要为法官配备足够的司法辅助人员,让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审好案件、写好文书,让法官从自己做出的裁判中获得成就感。要发挥审判业务专家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市法院形成尊崇法官专业知识和职业荣誉的法院文化。

  针对近期发生的法官和法官家属受到恐吓威胁、跟踪骚扰、暴力侵害等事件,北京高院提出,要加强干警依法履职保护。通过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警负责,为公正司法的干警撑腰。建立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保障法官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安全工作规范,维护庭审秩序,维护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安全。加大对严重妨碍审判活动、故意危害司法人员及近亲属人身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保护干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建立法官、司法警察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安全履责。

  北京高院院长杨万明提出,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在落实司法职业保障改革的大背景下,千方百计为干警排忧解难,为干警安心尽责、干事创业、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支持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努力培养法官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让法院更像法院,让法官更像法官。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