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蒙山:法官“走出去”播洒“司法阳光”
2017-02-13 14:10: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桂西 蒋旅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法院立足山区法院工作实际,通过建立网格化基层平台、多元化活动形式、亲民化服务方式,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走出去战略”的全面升级,与县9个乡镇、82个村民委员会(社区)、62个村屯和谐农事协会搭建起“县乡(镇)村屯”四级阳光司法网格化站点平台。法官们走村入寨,深入田间地头,有效推进了阳光司法的基层化、群众化进程,让群众接近司法、了解司法、参与司法,增加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认同感,进而更加支持司法审判工作。

  ■丰富“阳光司法”形式: 让群众“看得见”且“喜欢看”

  “阳光司法就是全方位、能动地把司法办案的全部程序向社会公开、透明的司法活动,确保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根本效果来说,就要看人民群众是否喜欢,是否需要,这就要我们多动脑筋了!”对于阳光司法工作的开展,蒙山法院副院长秦永炎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今晚的节目,让我印象最深刻、也最喜欢的就是小品《赡养风波》了,向我们全程展示了法庭开庭及调解的过程,原来法院是这个样子的,庭审程序很规范,法官居中说理说法,不偏不倚,公开公平公正审判。”近日,蒙山法院在蒙山镇哪啦自然村“法治教育文化园”开展“推进特色司法服务,构建和谐法治乡村”主题晚会,村和谐农事协会会员李华斌观看后讲述了自己的感受。

  活动现场,法官们还教群众怎样运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加入法院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用手机了解法院各项服务信息和审判执行工作,现场发放各类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材料,详细介绍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的服务亮点及便民功能。

  “手机扫一扫,诉讼指南、文书范本、风险提示、诉讼费用计算等36项诉讼服务信息一览无余,方便、快捷、环保,还可以看到阳光庭审信息,谁都可以申请参与,这样的平台真给力!”哪啦村村民黄德坤登录法院官方网站浏览后赞叹不已。

  “这既是普法的大舞台,更是阳光司法展示的大舞台。”蒙山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覃建斌说,2016年以来,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形式创新升级,开展“法治联欢会”、“瑶乡法治歌圩”等各类活动20余次,受众6000余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展示法院开展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全部内容。该院还积极向学校、社区、乡镇、村屯等推广法院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应用,宣传法院四大公开平台信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掌上服务”。

  ■调节“阳光司法”频率:

  变群众“听得到”为“常听到”

  “听说今天是黄村人民法庭的阳光庭审日,我们可以到圩庭去旁听庭审,看看法官是怎样审案的!”

  “又开庭了,挺好的,上次我还参加了现场阳光评议呢!”

  2016年10月9日,正是蒙山县黄村镇“圩日”,黄村人民法庭对大化村刘某才诉黄某富相邻纠纷进行“阳光庭审”,周边群众纷纷前来观摩,这已是该庭当年开展的第16次阳光庭审活动。

  除了“圩日阳光庭审”,更贴近群众的“板凳法庭”也是蒙山法院特有巡回法庭品牌。

  未建成的房屋前,挂上庄严的国徽,拉起巡回法庭的横幅,凹凸不平的地面,摆放好几张红色塑料小凳,放上原告、被告、审判员、书记员的牌子,一个简陋的“板凳法庭”便齐全了,法官穿上法袍便开始“坐堂问案”。

  “我们建房的好日子,他们骂得太难听了,便和他们打起来了,我老婆脚都被摔骨折了,花去3000多块钱,他们都不赔,我气愤不过才断他们的水,阻他们的路……”

  “你填了我们家的地,伤了树苗,你不赔还有理了,我就是要告你!”

  2016年11月22日在新圩镇双垌村荷村十三组,“板凳法庭”巡回开庭审理黄某家建房挖地基所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20多名当地群众在现场见证庭审的全过程。

  “你们双方不要吵,巡回法庭就在你们纠纷现场开庭,你们要把心思放到解决问题上来!”刚开庭,双方便激烈争论起来,彭泽连法官边劝说边到现场勘查。

  “地和树苗都被你家挖宅基地的土埋了,树苗钱肯定要赔的,但是堵路和切断水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骂人打人都不对,伤人又伤感情还可能违法,大家既是远亲又是近邻,应该和谐相处!”经过彭泽连三个多小时调解,黄某同意用同等面积林地兑换损坏庞某的油茶地,并接通水管,疏通道路,庞某支付医药费用434元。

  蒙山法院副院长潘建华介绍说,近年来,蒙山法院各业务庭、派出法庭积极推进常态化“阳光庭审”制度的建立,通过大屏幕提前预告阳光庭审活动,还结合各法庭工作实际,打造“瑶乡法庭”、“旅游法庭”、“板凳法庭”、“圩日法庭”等阳光庭审品牌,让基层群众随时了解案件的进展,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法官也可以方便快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以来,蒙山法院三个人民法庭开展各类“阳光庭审”活动、主动公开庭审现场370余件,开展巡回开庭、巡回调解289次,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300余起。

  “近年来,蒙山法院巡回开庭、阳光开庭频率逐年提高,让人民群众近距离了解了司法活动的整个程序,有利于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阳光监督!”文圩镇大龙村村民陆兆铭对蒙山法院推进阳光司法工作表示由衷赞赏。

  ■催升“阳光司法”热度:

  使群众“摸得着”并“攥到手”

  “钱已经拿到手了,‘阳光执行’就是好,有大家作见证,执行法官为我做主,太感谢你们了!”2016年11月,执行法官黄世友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执行款项时,蒙山镇甘棠村农民工刘某、黄某满怀感激地说道。

  2013年,刘某、黄某等34名农民工一直在蒙山县某超市打工,2014年10月以来,该超市便先后拖欠他们工资22万余元。后超市因拖欠租金被迫关店,超市负责人更是一直拒绝支付拖欠工资。

  于是,刘某等34人先后向蒙山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超市负责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6年5月,蒙山法院执行局对此案开展“阳光执行”行动,邀请蒙山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及媒体代表16人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开始,对案件进程各个关键节点进行全程监督。

  强制执行现场,16名代表对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法院进行微博直播执行过程,法官宣读执行决定书,依法按程序对超市相关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拍卖。

  “这样的执行方式让我们都看得到,依法依规,在群众监督见证下进行,有问题和意见我们可以当场提出,保障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纸上的公平正义落实到当事人手中!”见证执行的蒙山镇文平村村支书蒙刚对此次“阳光执行”活动予以高度评价。

  蒙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世友说,该院积极探索“阳光执行”新方法,始终保持“阳光执行”热度,让群众感受司法温度,通过“走出去”方式,让人民群众及当事人“实打实”了解执行工作程序、信息。在工作中做到执行全程留痕,邀请电视台对执行现场实录、实播,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典型案例,向公众宣传执行工作,依托新闻媒体平台、法院电子屏、街道社区公告栏公布“执行老赖”名单,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确保群众权益落到实处,攥在手中。

  截至2016年11月,蒙山法院开展“阳光执行”活动案件287件,占全部执行案件的44.63%,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参与“阳光执行”活动489人次,全年执行到位标的额3612.733万元,标的到位率为66.61%。

  “公平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阳光司法更是要‘走出去’,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让更多的群众知道人民法院是做什么的,做了什么,如何做的,做得好不好。”这是蒙山法院院长张献民对于该院升级阳光司法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