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龙子湖法院“三强”力促“攻坚”专项行动
2017-02-03 15:28:18 | 来源:蚌埠龙子湖法院 | 作者:罗向鸿
为贯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16年10月以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以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破解执行难为目标,认真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强化领导,强力攻坚,强化宣传,促成了大批难案、积案的执行。
强化领导。为确保“攻坚”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在市中院下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之后,龙子湖区法院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摸底动员、统一行动、重点攻坚、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此外,为充分激发执行法官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及时召开“攻坚”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强力攻坚。加大查控力度,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安徽高院司法查控网、长三角司法查控互助系统、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集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工商登记、证券(或其它金融类理财产品)六类形态的财产进行查控;惩戒失信行为,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六类情形和安徽高院《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的被执行人,符合“两个凡是”要求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将7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开展悬赏执行,对于穷尽财产查控措施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龙子湖区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开展悬赏执行,向社会征集财产线索,共公布悬赏执行28人。
强化宣传。坚持把宣传信息工作作为执行工作助力的“先行者”,不断加强执行宣传工作,拓宽宣传工作渠道,通过深入火车站和工厂企业、机关、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民生案件广泛地向当地群众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诉求,合法维权,诚信守法,积极营造“法制与诚信社会”的执行氛围,构建良好的社会风尚。此次“攻坚”专项行动,在《蚌埠日报》、安徽法院网等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21篇,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工作氛围,让专项执行行动家喻户晓,赢得了最广大群众的支持。
强化领导。为确保“攻坚”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在市中院下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之后,龙子湖区法院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摸底动员、统一行动、重点攻坚、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此外,为充分激发执行法官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及时召开“攻坚”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强力攻坚。加大查控力度,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安徽高院司法查控网、长三角司法查控互助系统、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集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工商登记、证券(或其它金融类理财产品)六类形态的财产进行查控;惩戒失信行为,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六类情形和安徽高院《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的被执行人,符合“两个凡是”要求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将7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开展悬赏执行,对于穷尽财产查控措施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龙子湖区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开展悬赏执行,向社会征集财产线索,共公布悬赏执行28人。
强化宣传。坚持把宣传信息工作作为执行工作助力的“先行者”,不断加强执行宣传工作,拓宽宣传工作渠道,通过深入火车站和工厂企业、机关、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民生案件广泛地向当地群众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诉求,合法维权,诚信守法,积极营造“法制与诚信社会”的执行氛围,构建良好的社会风尚。此次“攻坚”专项行动,在《蚌埠日报》、安徽法院网等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21篇,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工作氛围,让专项执行行动家喻户晓,赢得了最广大群众的支持。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