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平县法院:法庭进乡村 普法零距离
2017-01-26 16:23:29 | 来源:龙岩法院 | 作者:林占文 曾文强
  1月22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在岩前镇新南街路口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那天正是当地墟天赶集,吸引了近百名群众围观旁听。灵岩村村民小练全程旁听庭审后,颇有感触地说:“全程看下来,对我的教育非常深刻,今后坚决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016年4月11日凌晨,被告人梁某在朋友家喝完酒后,开着车在205国道岩前段行驶,由于犯困,他将车子停在道路中间,自己却睡着了。凌晨三点左右,被巡逻的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85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当庭认罪,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今后再也不犯。

  2014年至2016年,武平法院共审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205件,数量逐年上升。为了更好地进行法制宣传,武平法院法官精心选择了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开展巡回审判,期望更多的群众了解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该院巡回审判的做法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关注与好评。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