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还当“老赖 ” 对抗法律终获刑
2017-01-23 16:11:12 | 来源:阜阳法院 | 作者:聂涛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中总会有一些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甚至有钱不还的“老赖”。“老赖”的存在,不仅侵害权利人权益,损害司法权威,而且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破坏社会经济正常秩序。一起案件的被告人陈某就因为有钱不还,不履行生效判决,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案件,以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3年3、4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向朋友申某借款28.62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陈某未如期还款而引发诉讼。法院判令陈某偿付原告申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因陈某“躲猫猫”未出庭应诉,法院通过新闻媒体向其送达了判决书。之后,陈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申某向界首法院申请对其强制执行。2015年2月5日,界首法院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申某支付借款本息。经过一系列执行程序后,陈某仍置若罔闻,规避执行,拒不还款。执行法官经对陈某的银行账户查询,发现其银行账户内有大额存款。另查明,陈某购买了价值24.98万元的丰田轿车一辆。 在案件审理中,迫于法律威慑,陈某偿还给申某借款本金及利息34.80余万元。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其当庭自愿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我国刑法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有车、有钱却对抗法律拒不还款,其行为构成了犯罪,依法应受到相应的制裁。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