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敢说能说,说了还管用
——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亮点巡礼
2017-01-16 08:44: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婧
  2016年6月30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的人大代表报告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截至2016年4月底,50家试点法院全部按要求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选任人民陪审员9673人,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3322人,为法官员额数的4.3倍。截至2016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总数达22万人。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

  从参审案件情况来看,据试点地区报送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12月,全国50家试点法院由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共81772件,其中刑事案件11642件,民事案件64917件,行政案件5213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大合议庭审结民事案件849件,刑事案件431件,行政案件344件。有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部分以调解、撤诉结案。

  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扩大,专业性进一步提升,实现了从不知如何开口,到敢说能说,说了管用的重要转变,人民陪审员制度逐渐步入正轨,在国家司法裁判事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多元教育培训:从“门外汉”到“行家里手”

  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行业,往往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和审判业务知识。为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各试点法院都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培训,多次组织学习法院规章制度、审判工作纪律和集中培训、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帮助人民陪审员了解审判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赠阅书籍报刊、优秀法律文书集等资料,促进了解司法动态、理解法律规定;建立QQ及微信群,方便交流陪审技巧。

  刘孟浩2015年7月被选任为江山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通过一年多的陪审与培训的经历,让刘孟浩收获不小。他说,“陪审对我的本职工作也有很大的促进,我在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时除了注意实体公正外,也更加注意程序到位。”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多管齐下,持续优化陪审员管理模式。任职前,该院组织初任陪审员参加集中脱产培训。任职期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陪审员集中培训。利用微信、QQ组建陪审员学习交流群,实时推送新法规定、庭审指南等学习资料,促使培训工作常态化。目前,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84名,职业覆盖乡镇干部、教师、医生、商人、农民等。2015年至今,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912件,陪审率达99.64%。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设立主会场,对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进行网络视频业务培训。此次培训邀请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胡云红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与功能”为主题进行了专题讲座。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规格高,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很强,对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同时,这种培训形式节约了资源,不耽误工作,希望多开展几次。据悉,陕西全省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6679名,全省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裁判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作用,采用新的审判方式审判各类案件4000多件。

  参与事实审理:让适合的人做适合的事

  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优势,是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改革的重点。

  为此,各试点法院均有相关明确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前,审判长应归纳并介绍需要讨论决定的案件事实问题,必要时用书面形式列出案件事实问题清单,引导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发表意见,并对与事实认定有关的证据规则、证据证明力、诉讼程序等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说明。合议时,审判长应明确区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合议阶段。人民陪审员可以对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人民陪审员魏景文在陪审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时,为能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提高庭审效率,审判长庭前特意组织人民陪审员们充分阅卷,就法庭上案件事实部分法官准备提出的问题让大家相互讨论,并归纳了重点,制定了庭审提纲。多次合议中,人民陪审员以普通群众的思维和角度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认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促进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审理结束后,魏景文感触颇深。他说:“以前我开庭时都不太敢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些啥,最多就是一句‘我同意法官的看法’。现在不一样了,开庭三天前就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仔细阅读了卷宗,主审法官又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案情,出示了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制作了庭审提纲,我就更有自信了,也不再感觉尴尬了。”

  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选择化整为零的战术,划出“同类项”,将陪审员分解为9个小组。在主城区,根据陪审员的专业、特长、人脉等因素划分为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执行4个小组,乡镇陪审员则按人民法庭辖区分为5个小组。每组再由陪审员自主推选出1名组长,负责陪审安排及联络工作。

  2015年3月,东台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金融诈骗的复杂案,不仅要弄明白大量的金融知识,还要在非法交易、诈骗、盗窃等罪名中准确定性。东台巧借“外脑”,邀请长期在证券交易中心工作的商事组人民陪审员王毅进行“专家诊断”。很快,案情豁然开朗,在合议庭作出王某有期徒刑10年的判决后,王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社会反响良好。据统计,2015年1月至11月,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4237件,一审息诉服判率超95%。

  大合议庭制度:提升案件裁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全国人大代表张德明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行活动中表示,河南法院“1+4”、“1+5”模式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他耳目一新,大诉讼服务中心、新型合议庭也给他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1+N合议制”由1名法官和N名陪审员组成,是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后,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创新推出的一项具体措施,突出了陪审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促使人民陪审员职能由单一向复合、由被动向能动、由形式向实质进行转变,为打造“全能型、专家型、顾问型”的人民陪审员队伍迈出坚实步伐。

  “1+N合议制”通过盘活陪审资源,解决陪而不审的问题,促进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高度融合,从而促使案件的质效得到了有效提升,不仅河南法院的大合议庭让人大代表赞叹不已,内蒙古呼伦贝尔的4家试点法院也受益于此。

  据了解,“1+N合议制”只是大合议庭制度的一个代表。在不断的实际探索过程中,试点法院还研究试点了其他大合议庭模式。2015年9月25日,江苏首起“3+4”7人陪审制大合议庭在梁溪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一起重伤案,被告人申某是过失还是故意伤害成为庭审的焦点与关键。

  陈利担任该案的审判长,她介绍说,庭审中,4名人民陪审员都积极参与了法庭调查,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针对性发问,诸如伤害发生时屋子的环境、灯光是否灰暗、被害人有无躲闪等,最后经过长达1小时的评议,形成近3000字的评议记录。陪审过程中陪审员杨士烟提出了一个案件事实的关键点,最后经过激烈的评议,法庭当场宣判,认定被告人申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