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老赖”考公务员受限主动现身还钱
2016-12-14 11:04:37 | 来源:重庆法院 | 作者:吴辉 王颖
  “老赖”上了法院“失信黑名单”后担心自己考公务员受限通过不了政审,于是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近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利用失信惩戒机制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2年,陈某向曹某借款50万元,陈某的好友卜某、许某同意就50万元借款和利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并出具保证书。后曹某在多次催讨借款无果的情况下,于2015年向奉节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曹某借款本金50万元和约定利息,被告卜某、许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曹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李刚扣划了被执行人陈某的银行存款79000元,但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列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12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卜某参加公务员考试并已经进入政审阶段。执行法官李刚立即将被执行人卜某的失信情况和《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限制招录失信人为公务员的条款告知相关主管部门。慑于法律的威严,一直下落不明的卜某害怕无法通过公务员招录政审,主动打电话联系执行法官,交清了全部案款,并请求法院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据奉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劲松介绍,今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其中明确限制招录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失信人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及不得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等惩戒措施,使得“老赖”从业处处受限,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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