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新执行举措 实现攻坚目标
2016-05-29 09:16: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张晓敏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提出了“力争在一年内基本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天津高院院长、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憬宏表示,全市法院要狠抓措施创新,狠抓专项活动,共同努力实现目标。
高憬宏要求,各级法院要注重将执行规范化建设落细落实,实现执行信息化转型升级,不断增强执行措施强制性,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执行公开机制和执行司法救助机制。大力开展明确主体责任、规范执行行为、整顿纪律作风、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专项活动,全面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确保实现全市法院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的透明高效。要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整治行动,不断提高查处规避执行行为的司法能力。要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检查监督,强化宣传效果为保障,力争通过两年时间的不懈努力,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得以实现,坚决兑现“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庄严承诺。
高憬宏要求,各级法院要注重将执行规范化建设落细落实,实现执行信息化转型升级,不断增强执行措施强制性,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执行公开机制和执行司法救助机制。大力开展明确主体责任、规范执行行为、整顿纪律作风、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专项活动,全面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确保实现全市法院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的透明高效。要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整治行动,不断提高查处规避执行行为的司法能力。要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检查监督,强化宣传效果为保障,力争通过两年时间的不懈努力,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得以实现,坚决兑现“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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