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透支百万余元拒还 触犯刑法被判入狱
2016-05-25 16:19: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 作者:王翔 陈云强
蔡某向多家银行申办信用卡后,分别透支数十万元,共计一百四十余万,账单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促仍不归还。近日,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其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蔡某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申办了一张贷记卡,供自己使用。截至2013年5月27日,蔡某透支本金596352.01元。2014年4月2日,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多次催收后,蔡某还款150000元。后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酉阳支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蔡某仍不归还。
2010年9月,被告人蔡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酉阳支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截至2015年4月21日,透支本金395729.59元,产生利息86324.27元、滞纳金23197.8元。经中国农业银行重庆酉阳支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蔡某仍不归还。
2010年9月,被告人蔡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截至2015年4月17日,透支本金472124.2元,产生利息169029.5元、滞纳金10500元。经中国工商银行酉阳支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蔡某仍不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作出如上判决,现判决已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蔡某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申办了一张贷记卡,供自己使用。截至2013年5月27日,蔡某透支本金596352.01元。2014年4月2日,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多次催收后,蔡某还款150000元。后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酉阳支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蔡某仍不归还。
2010年9月,被告人蔡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酉阳支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截至2015年4月21日,透支本金395729.59元,产生利息86324.27元、滞纳金23197.8元。经中国农业银行重庆酉阳支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蔡某仍不归还。
2010年9月,被告人蔡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截至2015年4月17日,透支本金472124.2元,产生利息169029.5元、滞纳金10500元。经中国工商银行酉阳支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蔡某仍不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作出如上判决,现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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