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拒不还款获刑三年六个月
2018-11-22 10:50:16
中国法院网讯 (文招 谢灵) 男子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持信用卡刷卡消费,累计透支本金89661.69元。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尚未追缴的违法所得经继续追缴后发还给被害单位。
2016年3月31日,徐某用其本人的身份证在中国农业银行芦溪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16年4月,其多次刷卡消费,并多次申请分期还款,逾期后银行工作人员虽多次通过电话、挂号信、上门等方式向徐某催收,但其却以离开居住地、更换电话号码等方式拒不归还透支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遂根据该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6年3月31日,徐某用其本人的身份证在中国农业银行芦溪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16年4月,其多次刷卡消费,并多次申请分期还款,逾期后银行工作人员虽多次通过电话、挂号信、上门等方式向徐某催收,但其却以离开居住地、更换电话号码等方式拒不归还透支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遂根据该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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