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人忘记取出银行卡 女子伺机取款获刑
2018-11-23 09:11:54
     中国法院网讯 (黎霞)  银行取款后因一时大意,忘记拔卡,这一疏忽,却让他人有机可乘。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欧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欧某某在湘东区下埠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门前的自动取款机前排队取款时,发现在其前面的李某某在取款后忘记将银行卡退出,欧某某立即使用该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5500元,并将该款据为己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欧某某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欧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全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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